第51章 治腿

    郑爱娥悠哉悠哉挪开巨石,回到山洞。

    此时外界与山洞浑然一色,漆黑一片。

    邺良听到声音睁开眼,轻声问:“怎么去了那么久?”

    郑爱娥烧起了火,山洞内才聚起微弱的光晕,她也准备做饭了,今晚的营养餐是参汤炖蛋。

    闻言,回他:“遇到追兵搜人,躲到天黑才敢回来。”还看了一出好戏,但这是她干的坏事,是不会告诉他的。

    她回去跟春爻说。

    唉,出来还没满一个月,却总感觉过了一年。

    此时,郑爱娥想家的心情达到顶峰。

    邺良有些担忧,“那些人……”

    小唠叨又要发动神功了,郑爱娥忙把他嘴巴捂住,“我一点事都没有,他们也都没有发现我。”

    唇瓣贴在她的掌心,他耳廓微红,“嗯。”鼻端还能闻到她手上草叶的自然清香。

    “你平安就好。”

    “我当然平安啦。”这种小问题怎么可能拦得倒她?郑爱娥颇为自得,继续回去做饭,敲开鸭蛋,‘咚’声落水,敲鸡蛋,‘咕’声落水,一颗又一颗,每一颗都圆溜饱满,堪称史上最完美的炖蛋。

    参汤的药香揉杂蛋香,迅速在室内扩散。

    郑爱娥直咽口水,给自己舀了一碗,吃过了,再舀一碗去喂伤患。

    必须她先吃啊,如果饿着肚子去喂臭小子,她还怕自己饿极把人给生吞了。

    她一口一口喂饭,又开始了每天的日常任务。

    饭毕,照常收拾残局。

    然后她就去给病人换药,顺便瞧瞧缝合的伤口如何如何,不看不要紧,这一看,那真是好丑两条大蜈蚣!

    郑爱娥倒吸一口凉气,火速安慰自己起码缝起来了,甭管黑猫白猫还是瞎猫,抓到耗子就是好猫。

    但自己几斤几两还是知道的,她动作很小心重新上了药,又给人缠上布条,末了,打了个对称的蝴蝶结。

    她特意叮嘱病人:“有哪里不舒服,一定要尽快跟我说。”郑爱娥觉得虽然自己只有三角猫医术,但早知道总比晚知道好。

    病人乖巧颔首。

    这才对嘛,郑爱娥准备去忙别的事,袖子却被轻轻扯住,回头看去,“?”

    邺良垂着眼睑,睫毛颤了颤,“陪我说会话吧,今日你出去,山洞里只有我一个人,我什么都看不见……”他微抬头,面容隽秀,依旧出尘,只那双目失焦,叫人惋惜。

    他是个硬骨头、倔骨头,鲜少有这样忐忑不安的时候,郑爱娥想到他小小年纪差点死了,什么都看不见,还一个人待了大半天,心里得有多无助啊?

    “好吧好吧。”她是个心软的人,当即放下手里的活坐到他旁边,“你想聊些什么?”

    他手指微动,往外摸索她的手,却始终找不到。

    郑爱娥瞧见了,觉得可怜,主动握住他的手,“别找了,在这呢。”

    他唇瓣扬起抹浅淡的笑,反手握住她的手,“小娥。”

    黑暗和独处都会无限放大人心底的恐惧,在她出去这段时间,他分不清楚自己是更怕她捡到自己又无情丢掉,还是更怕她在外面被鄢人捉住。

    两种恐惧撕扯着他,但只要她一直留在他身边就好。

    他发热的时候,迷迷糊糊就爱叫她名字,郑爱娥已经习惯了,下意识应了声:“嗯我在。”

    “鄢人凶恶,蛮不讲理,你外出那般久,我心里七上八下很是担忧……怕你出事。”

    膝边有些热,郑爱娥才发现两人竟然挨得这样近,她记得方才隔了一寸有余?

    摆摆头,晃去奇怪好笑的念头,还能是他靠过来的?重伤还没好,多移动一点痛起来可不是开玩笑的,他又不是傻子。

    一定是她记错了。

    他的态度软和,郑爱娥也很好说话,“不用担心我,大不了我少出门就是。”这倒提醒了她,“对,那些追兵还在,我是得少出门。”

    脑袋就在手边,她顺手揉了揉,臭小子发丝就跟绸缎般,又黑又密,手感特别好,就是待会肯定会生气炸毛。

    只是,她没等来炸毛,反而感觉手心被毛茸茸的脑袋蹭了蹭。

    郑爱娥:“?”

    肯定是她的错觉吧。

    郑爱娥狐疑地盯着他瞅,反反复复来回瞅。

    仿佛刚才真是她的错觉,他面色如常,继续说:“你能平安,便是最好。”

    又落寞低下头,“是我连累你了,还让你只能跟我这个无趣的废人拘在一处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觉得他可怜兮兮的,顾不得旁的了,开解他:“这怎么能是你的错?我不觉得你连累我。再说,和你待在一起也不无趣。”当然,最后一句话,有些安慰人的成分在。

    月凉如水,落入室内。

    “你跟我相处不难受就好。”

    邺良喉间泄出几声压抑的咳,苍白的脸色几乎要与月光融为一体,呼吸轻得听不见,仿佛下一刻就能像风般飘走。

    郑爱娥忙去给他顺背。

    他顺势靠进她怀里,“胸中有些气不顺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没注意这些,给他顺气,“过会儿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他露出一个无害的笑容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翌日,惠风和畅,一处高耸开阔的山头。

    骆益蹲在地上,望着底下一望无际的山林,愁得眉毛又掉了几根。

    “人去哪了?”按道理说,带着重伤不愈的男子,跑不远才对,可连找了那么些天,恁是人影都没瞧见。

    难不成两个是兔子投胎?钻地里去了?

    “你说呢,鲁公子?”骆益忽然转头看向鲁审,“我牺牲了一个副将,都没找到邺公子,真是好可惜。”

    几日下来,原本体态匀称的鲁审脸颊凹陷,神情惊恐灰败,见骆益的眼睛转过来,就是一哆嗦。

    骆益站起,拍拍身上的灰尘,“唉,大家都是老相识了,我又不曾打你骂你绑你,你何故这般怕我?”

    鲁审依旧恐惧,“不、不敢,不敢。”

    骆益自顾自说,“久闻邺公子芝兰玉树,才华横溢,早就想亲自一见,可惜缘分迟迟未到。”

    他哀叹一声,似在惋惜。

    叫来一胖一瘦,最近只他们那有些异常,骆益不是傻子,轻而易举就将耍弄他们的人,与救走邺良的人联系在一起。

    此人有些才智手段,多半是为了掩饰行踪,干扰他们的判断。

    亏的‘他’能想出那样离奇的噱头,真叫军中浮躁起来了,饶是骆益见多识广,都不免多了几分佩服。

    只不过,“你说救走逃犯的,是名女子?”空手打晕两名壮汉,再吊起来,可不是弱女子能办到的事。

    “是。”一胖一瘦战战兢兢,大将军威名在外,爵位非比寻常,自是骇然。

    骆益不自觉又开始揪眉毛,从前只听过赵国大将之幼子赵轫天生神力,天下英雄何时又多了位女豪杰?

    久久不曾捉到逃犯,派去平城平叛的心腹还没传信回来,他难免焦虑起来。

    在朝为官都是人情世故,两件事都牵扯上他,不是说他身上有王上的密令,看到了别的事就可以不管,但凡耽搁久了、没处理好,御史都会参他一笔。

    有部下建议他‘放火烧山,逼出逃犯’,确实算个办法,可放火烧山要担孽债,到时候逃犯是抓到了,王上是高兴了,他的名声却要完蛋了。

    骆益有些犹豫,这时快马裹着尘土飞扬,来到他面前,递出一封信。

    平城没镇压下来,心腹死了。

    “唉。”卢浠、范驹有点本事,骆益长舒一口气,老天已经帮他做出选择了。

    他翻身上马,大声一喝:“留一队继续搜捕,其余人随我即刻奔赴平城!”顺手将鲁审按在马背上。

    骆益最后望了眼山下,策马扬鞭而去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今天郑爱娥没出去,她又没别的事干,窝在山洞里睡觉。

    可没一会就被人叫醒,她迷迷糊糊睁眼,“干什么?”翻了个身,准备继续睡。

    邺良做了很久的心理准备,他粗通岐黄,自然知道他的腿不能再拖了,若再耽搁下去,运气好些落个终身残疾,运气差些死于高热。

    他两个结果都不想要。

    他想叫妻子为他正骨,哪怕风险极大,失败或许死路一条,但也有成功的机会。

    倘若失败了,也不会遗憾。他想的很清楚,如果他身有缺陷,在逃亡路上极大可能也是一死,那与其死在旁人手里,倒不如死在心上人手里。

    若果真死在小娥手里,那她必定会记他一辈子吧?

    邺良不觉得是件坏事。

    但他不会将风险告诉妻子,那样会吓到她。

    但郑爱娥还是拒绝了,昨天缝针她一边哭一边缝完的,缝完手都抬不起来,这回如何都不敢托大了。

    “我不行的,我没正过骨,什么经验都没有,帮不了你。”她只看过姥姥给村里的狗治过腿,但人哪能和狗一样?

    邺良牵起她的手,温声哄她:“这个很简单的,昨天那么难的缝合,你都做得很好,今天只是把骨头摁进去,绝对拦不倒你。”

    这简单……吗?郑爱娥迟疑。

    邺良心底明白,接骨续筋当然不简单,尤其是他这种程度的伤,哪怕放眼天下,能治的都不足五人。多的人终身残疾,或遭家人遗弃。

    可依然想叫妻子帮他,无论最后什么结果,都是他心甘情愿。

    他面容神伤,无神的双眸定定盯着她,“我不想做废人,起居皆要依靠旁人,一辈子困在床榻上。”

    “小娥,你帮帮我吧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嗫喏:“可、可是我……”如果她真有那么厉害,肯定义不容辞,可她真是白纸一张啊。

    他缠着她,继续哄道:“昨日你做的很好,我在卫国王宫见过不少医者,许多白发苍苍的老医官都比不上你思维敏捷、动手利索,叫我一点都不疼,也不恐惧,天赋异禀,不外如是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被夸得脸红,她哪有那么厉害?但没人不喜欢鲜花和掌声。

    “你别胡说,我才比不上人家老医官。”她嘴上否认,心里却甜滋滋的。

    许是察觉她雀跃的心情,他微笑莞尔,夸了句:“不世医仙,大略如此矣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真的很不好意思,但又一面思忖:她难不成真是医道天才?毕竟臭小子重伤到那种程度,都让她救活了呢!缝合伤口丑是丑了点,但没化脓没发炎,人精神气还不错。

    越想越觉得她就是天才,真信了他的漂亮话。

    “那我动手咯。”

    于是,郑爱娥这个傻大胆真就干了,循着记忆去准备材料,周围树林茂密,她做了好几个竹片,找了两样眼熟的药材,像三七、续断,但古今有差异,是不是真的三七、续断不好说,功效一不一样更不好说。

    反正这药不是用来吃的,医不死人,洗干净带走。

    她捣碎两样药材,又撕了好多布条备用。

    郑爱娥正襟危坐,严肃道:“我开始了哦。”想象姥姥给狗治腿的场景,把眼前这只脚想象成狗腿。

    她照例清洗患处,附近没有伤口,很好,学着姥姥的样子在周围捏了捏,点点头,小问题她可以的。

    然后将凸起的骨头按回去,只听‘咔哒’一声,凸起不见了。

    郑爱娥头皮发麻,替他幻痛,手上的患肢却突然无力垂下,她看过去,人已经不省人事,唇瓣咬得鲜血淋淋。

    “欸,你没事吧?”她吓了一跳,好在人只是疼得晕厥过去。

    一屁股坐在地上,郑爱娥才发现浑身软绵绵的,有些脱力,但伤还没治完,她撑起身子,先把药敷上用布条包起来,然后用竹片固定好他的伤腿,缠起来,这才算完。

    抹把汗,终于结束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晚上,吃的还是炖蛋,参汤却没有了。

    收拾残骸的时候,郑爱娥想明天必须出去找点吃的回来,储备粮快见底了,最好是鸡鸭这种肉食,好给病人补身体,野菜啊也来一点。

    然后按照次序烧水擦脸漱口,漱口是外边找的软枝条撕成絮,有点硬,但勉强能用。

    干完这些,郑爱娥又去看邺良的腿和胸腹的伤,隔着布条看,她第一次当大夫很是认真,睡前看一遍,醒来看一遍,换药的时候看一遍,时不时还要问一遍。

    总之,严阵以待。

    邺良很喜欢她的目光倾注在自己身上,每每都柔声应答。

    昨天刚缝了针,怕臭小子半夜发烧,她坐在旁边睡的,睡得腰酸背痛,今天说什么都不能再坐着睡了。

    她薅了些干草铺在一边,正要躺下去,却听:“你睡那么远?”

    “对呀。”睡远些她才安心,免得碰到他的伤口。

    邺良没说什么,垂下眼睛。

    郑爱娥理好自己的新窝,愉快躺了下去,舒服地眯起眼。

    不远处火焰跳跃,带来丝丝暖意,她又拿件外衣盖到自己身上,准备睡觉了。

    室内却适时响起:“小娥,我有些冷。”

    那声音细弱,带着点鼻音,听着让人心里发酸。

    第52章 回家一

    不知不觉,附近搜捕的卫卒撤走大半,山崖底下阴暗潮湿,剩下一小波人也不喜欢来,郑爱娥可算能出来找点吃的了。

    她用多余的衣服做了个布兜子,春天万物生根发芽,她摘了很多野菜回去,蕨菜,嫩笋,水芹等等,衣袂拂过青绿的草叶,她看到一只正在生蛋的野鸡。

    悄悄靠近,迅速扑过去。

    ——恭喜玩家捕获野鸡*1,额外赠送五枚野鸡蛋!

    郑爱娥眼眶微涩,竟有些喜极而泣,多少天多少天了,她终于逮到一只野味了!!

    野鸡吱哇乱叫扑腾,郑爱娥怕引起那小波卫卒注目,直接给它一巴掌,野鸡霎时归西。

    她在河边给食材拔毛,开膛破肚,再收拾好痕迹,才满载而归。

    只不过回到山洞她就没那么高兴了,一双视线自她出现,就像胶水一样粘了上来,看得她心里毛毛的。

    这比之前在平城,在野外烧饭的时候,感觉还要强烈,分明他待人接物更温和有礼,还时常站在她的角度着想,可是郑爱娥就是忍不住心里发慌。

    然后都这样了,晚上还要睡在一起。头天晚上两人都还好好的,各占一边,结果到了第二天早上,不是她睡他怀里,就是他睡她怀里。

    偏生这里只有他俩,郑爱娥感到烦恼,好想回家。

    不对,回家也要睡一起。

    她撑着下巴生火做饭,心里发愁。夫妻怎样才能分床睡呢?

    “小娥,你有心事?”

    她一边往里头递柴,一边无精打采答:“没有。”要真实话实说,臭小子可不就得炸了。

    邺良不问了,偏头靠回去,只脸色有些难看。

    小娥心里揣了好多事,从不肯告诉他,那日她傍晚才回,脸上偷笑,他问起缘故也是不说。

    她总瞒着她,是觉得他并不可信吗?

    邺良心内闷闷的,又艰涩又发苦。

    郑爱娥熬好汤了,她今天还不饿就先喂伤患,结果转头就看见他微弓着身子,神情郁郁。

    糟糕,她养得狗狗怎么突然抑郁了!

    郑爱娥赶忙过去查看情况,拍拍他的背,“怎么又不开心了?”

    他先是看了她眼,随即低下头,声音放得很轻:“遇到什么事,你都不跟我说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抚额,这事要真说了,你又更不高兴了。

    但臭小子重伤在身,情绪变得更加敏感她也能理解,使出渣女哄人大法,“在想你的伤还有多久好,晚上睡觉还会不会疼,但怕问了又让你焦虑,才没跟你说。”

    他闻言立即转阴为晴,眼眸如水一般清润,说得极为认真:“你关心我,我不会难受,只会觉得高兴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心底警报又响了,来了来了,那种毛毛的感觉又来了。

    有时候真觉得臭小子不该长这张嘴巴,刚认识的时候,要说一些刻薄的话跟她吵架,等熟悉了呢,又说一些莫名的话吓她。

    郑爱娥接不上话,拿鸡汤堵他的嘴巴。

    他的唇淡薄而温润,颜色浅红,很是秀气,这会喝了鸡汤润过,晶莹莹的,更好看了。

    这么漂亮的嘴巴,净说些不中听的话。

    郑爱娥觉得惋惜,很快思绪又被打断,“你不曾好奇过我的身份,以及罪名吗?”

    朝夕相处这么久,从未听她问过。

    这话问到点子上了,郑爱娥真不关心邺良的过去,管他曾经如何如何,现在都是她的丈夫了,过去没什么可深究的,每个人都有过去,要为彼此保留各自的空间。

    但罪名还是要问问的,她熟背律法,知道稍有不慎是要掉脑袋的!这可是划重点的大事。

    邺良轻笑着,旁的不说,她能千里单骑来救他,单单这份信任、这份恩义,就叫他铭感五内,不可能再有隐瞒。

    “邺氏昔年乃是顶尖大族,我曾为卫国储相,国破之后,我与旧赵密谋过‘凤岐山刺杀’一事,鄢武王举国搜捕的那人便是我。那次刺杀虽说失败了,可对鄢武王打击不小,故而对我穷追不舍,誓要杀我雪耻。”

    “小娥,跟我在一起你害怕吗?”

    他看不见,就将她的手贴在自己右颊,用听觉、嗅觉、触觉捕捉她的情绪。

    “有啥好害怕的。”郑爱娥心说,害怕也没啥用啊,都到这一步了。

    掌下的肌肤滑嫩细腻,她深深感到不公平,每天同吃同住,他还是病患,为啥皮肤依旧这样好?

    报复性捏捏他的脸颊,却没怎么捏起来,他瘦了很多。

    心内怅然,山里虽然清净,但缺衣少食,像身体必要的盐、糖这种,他们只能从动植物上面补充。

    而且附近跌打损伤类中草药,但凡认识的都给她挖完了,也找不到含碳水的食物了。

    伤口粗粗愈合,但他们必须得走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阳光洒在林间,树上间或响起蝉鸣。

    一名女子抱着个人走到小道上。

    “要不,你还是背着我走吧。”少年耳廓通红,被人打横抱起很难为情。先前与她重逢那次,他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,只能那样行事,但他如今身体好许多,总不能继续被人抱着。

    太不阳刚,太没有男子气概了。

    郑爱娥当然拒绝,且不说他的刀伤在胸腹,不能刮蹭,便是他的伤脚也要抬高才能恢复更快,她抱着顺便还能帮他抬高。

    嗯,姥姥是这么对狗做的。

    她这么做肯定没错。

    休息的时候,郑爱娥空出只手揉揉狗头,“乖,你听话。”

    邺良头顶柔柔软软的,想被云朵触及般,只感觉她在亲近自己,又听她话音绵密哄他,感到几分羞又感到几分欢欣。

    他不说话了。

    郑爱娥咧嘴笑,哄狗大法大成功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连着走了三天,就快要走出这片林子,两人运气也好,什么人都没遇见。

    这天傍晚,郑爱娥找到一个山洞,他们可以暂且修整一夜,次日清早就走。

    但不幸的事情发生了。

    不知是他们踪迹泄露,还是又出了别的事,总之鄢人的军队得到了增援,密密麻麻的人将整座山的边界围了起来。

    守卫的地方,还和他们暂居的山洞挨得很近。

    他们出不去了。

    郑爱娥还稳得住,想着赶路不方便,她特地储备了些熟食,正好可以拿来应急。

    她想这群人大概和之前那波情况一样,过几天找不到他们,自己就会走了。

    待在山洞里,她无聊了就跟邺良聊两句,困了就睡觉,盼着过些天就能回到家,日子倒还好过。

    然而过了几天,鄢人士兵还在原地驻守,他们的粮食已经快见底了。

    郑爱娥有些慌了,但她捂着饥饿的肚子还记得安抚伤患,“没关系,咱们最多再等等,熬也得把他们熬走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邺良原本乌黑亮丽变得干枯毛躁,面上也再度失去了血色,其实他怕粮食不够,这些天都没怎么吃,等她转过身悄悄就将食物塞回去。

    这样她就能多吃一点。

    郑爱娥焦急地来回踱步,她就想不明白,他们没找到人怎么不走呢?

    她咬牙,把剩下的干粮作一天一顿吃。

    转眼,附近的枝丫又抽出新绿,那些卫卒已经守在那,而他们已经断粮两日了。

    早知道就不着急回家了,在山里头虽这缺那缺,但好歹能果腹啊,郑爱娥如是想到。

    她有气无力躺在干草垛里,这样最节省耗能,即便这样她也瘦了一大圈,圆润的脸颊变尖,更别提旁边的邺良了。

    他本就清瘦的脸颊凹陷进去,身形变得跟纸一样薄,头发枯黄如稻草一般,精神也蔫了,仿佛随时就能枯萎。

    如果他们就这样饿死,那也太丢人了吧。

    她得想办法搞到吃的啊,郑爱娥撑着地面,都差点没坐起来,想思考问题,大脑却不支持运转,自动罢工了。

    该怎么办啊?

    这时,旁边响起一道喑哑的低声:“对不起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她没反应过来,对不起什么。

    那个声音继续说:“连累你陪我受罪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偏头看过去,他脸颊不知何时淌出两道泪痕,安安静静的躺在那里,黑眸黯淡,彻底失了神采。

    他花了很久才对上她的眼,眼中泪意朦胧,“你一个人走吧。”他性子冷,做事常常不择手段,可从未想过她陪着自己一起死。

    “我不走。”抛弃同伴的行为令人不耻,郑爱娥做不来,更不用说他们还是家人是亲人,“我们一定会有办法的。”

    邺良苦笑摇头,“我这具身体撑不了那么久,撑得再久一点最多也才后日。”他遥遥望着她,目光柔和地无可比拟,“我想反正就要死,还不如为你做些事。”

    “别说丧气话。”

    他拉着她的手放在颊边,深深眷念,“你不是一直想要捉逃犯,想要那五百金吗?”他亲亲她的掌心,“割下我的头颅,交给鄢人,他们不会再为难你。”

    腹中饿得发慌,她哭着摇头,“我不要,你不许乱说话。”

    他眸中透出极致的哀伤,话音极轻,怕惊到她,“你把我的头用衣服包住,这样就不会害怕了,晚上也不会做噩梦。”

    “我这条命死在复仇路上,还能最后庇护你一次,怎么都值了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抹着眼睛,哭得不能自己,她怎么能做这种事?

    “你闭嘴。”她气得想打他,却抬不起劲,“你每次都这样,做事总往最坏的方面打算,动不动就放弃希望。”

    “我讨厌你的软弱!”

    有气无力捶了他一下,“我不许你软弱,一定会有别的办法的!”

    话罢,她强撑起身子,往外奔去。

    外面层层叠叠都是鄢人士兵,手持利刃,蓄势待发。

    他脸色恐惧,骤然煞白:“不要!!小娥别去——”

    他猛地从地上爬起来,断腿刚触地传来钻心的疼痛,根本顾不得,拼命往外追去,下一刻却踉跄摔倒,脚踝痛如刀割,胸腹的伤口再度撕裂,血迹浸透衣衫。

    “小娥回来!”

    他痛得直闷哼,却强忍着一寸寸往前爬,在地面拖出一道醒目血痕。

    泪水蓄在眼眶,重重砸在地上,唇齿间泄出破碎的呜咽。

    他的小娥啊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洞外春光明媚,鸟雀吵吵闹闹,分明一副生机勃勃的模样,可偏有一帮人封山不走。

    郑爱娥瞧外头的景象都觉得黯然。

    她贴着山壁走,借着绿树遮掩,都差点被发现,费了老大的劲绕开守卫,又走了好久,终于找到一处山涧,再远就过不去了。

    她掬了捧水畅快痛饮,又洗了把脸,忽然,不远处传来似有若无的哗啦声,她神情一凛,悄悄躲进旁边的灌木丛里,这里草木不深但十分密集,藏住她一个瘦弱的小女子倒绰绰有余。

    两名卫卒也是来取水的,难得脱离大部队视线,表现得也随意了些。

    “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,又有豺狼虎豹出没,逃犯敢留在这?是我的话早跑了,真不明白上头在想啥?”

    “上头就是爱没事找事,可苦了我们这些底下的,不好做啊。”叹了声,又补充一句,“好在明早就撤军了。”

    “早该回了,这都浪费多少天了,与其在这空耗,还不如让我回去陪婆娘。”

    “说起婆娘,我也想娶婆娘,就是不知道存的钱够不够。”

    “慌啥呀,兄弟借你几个钱不就够了……”

    草丛后面的郑爱娥:!!!!

    她攥紧手指,激动地热泪盈眶,终于、终于可以回家了吗?

    等那两人提着水回去,她在水潭周围偷摸找了点野菜,回去的时候运气也好,正巧遇上一队人换防,她凭着灵巧的身形就溜过去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,邺良如闻天籁,终于看到她平安返回。

    郑爱娥带着好消息回来,看到洞内血迹斑斑的景象吓了一跳,以为自己骂他,才将他气成这样的。

    她忙道歉:“对不起,我一时嘴快。你别生”突然猛地被人拥进怀里,她立时止了声,呆呆愣愣的。

    他将她拥得很紧,想要将她嵌进血肉融为一体,喉间发出低沉的恸哭,声音全闷在胸腔里,像最珍视之物失而复得,每一次抽噎都带着劫后余生的颤抖。

    邺良恨武王、恨鄢人,更恨这样无能的自己,连妻子都护不住!

    “你回来就好,你回来就好。”拥着怀里的人,他才感觉自己活了回来。

    郑爱娥懵懵的,虽然搞不懂什么状况,但熟练地给狗狗顺毛,“没事了没事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……差点……差点就失去你了。”怀中馨香温软,却携带无尽的后怕席卷而来,他的手隐隐还在发抖。

    他阖眸咬牙,恨意与恐惧交织。

    这辈子,决无二次!

    第53章 回家二

    他们走时初春,再次启程已入夏。

    蝉儿挂在树上乱叫,声音又大又多,吵哄哄的,但初初脱困,郑爱娥看什么都充满生机,看什么都觉得美好,看什么都觉得喜悦。

    他们活下来了,他们自由啦!

    走在回家的路上,虽然还是要注意躲避官兵/人群,但不用战战兢兢,担心莫名其妙有人来砍他们了;吃的也不好很随便,但偶尔掏到野鸡蛋野鸭蛋鸟蛋,野菜吃一吃,都能吃饱,不会挨饿了!

    两人寻了一处小溪,坐在岸边洗漱。

    郑爱娥从没有哪一刻,如此认真又珍重地对待自己的头发,没有更好的条件,也没有淘米水,她就把草木灰兑成水,撇出杂质,一寸一寸、一点一点清洗干净。这还是她偶然发现的,草木灰去油污效果很不错,难怪姥姥对草木灰赞誉有加。

    她这边洗完了,用布条绑起来,又去旁边帮邺良洗,一模一样的操作流程,恁是花了两倍的时间,无他……臭小子的头发太长太密,恢复营养供应,枯黄如草的发质也日益黑亮,眼看不久又能滑亮如缎子了。

    郑爱娥怕伤到他的头发,洗得很轻柔小心。

    最后过一道水,拧开,然后用手梳顺披在他肩后,“好啦,大功告成!”她掬起笑,柔柔的像水中随波摇曳的花,荡进人心间。

    邺良情绪被牵动,也跟着笑了,灰暗的心跟着轻盈了几分。

    牵起她的手,温声说:“我给你擦头发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哪有干帕子?”

    他又掏出一张亚麻色的方正布片,干干净净的,“用这个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认得,这分明是臭小子专门用来洗脸那一张,他这么龟毛,竟然舍得拿来给她擦头发?

    他把她引到身前,摩挲着她的手背,“劳小娥辛苦些,蹲一会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犹犹豫豫,还是依言蹲下了,发丝落在温热的掌心,细细、轻轻擦过柔软的布片,如风一样和缓,吹动小圈涟漪。

    邺良感受指尖的触感,她人瘦了许多,头发也是,枯如干草,他手指微颤,敛住心神,动作更小心,生怕碰断了一根。

    指尖轻轻挠着头发,叫她舒适地眯起眼睛。

    郑爱娥觉得他好温柔,好像她姥姥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回家的路并不是那么好走,郑爱娥再厉害也是人,一双手两只脚,抱着邺良不累,但赶路累啊。

    日头越来越大,水都快不够她喝了。

    在一处绿荫停下来,准备歇息歇息,心说:若是她当初拴在山上的马还在就好了,可以代步回家。

    敷脚的草药见底,她便去附近碰碰运气,三七、续断你们在哪?运气不太好,找半天都没看到,别的药材她又不认识。

    正准备回去,却见对面林子里传来异动,但瞧着不像是人,不是人的东西郑爱娥都不害怕,蹑手蹑脚靠近。

    她扒开叶子,探头一看,一只黑亮的马儿身上顶着两个包袱,正埋头吃草,这处的草叶茂盛又鲜嫩,它吃得香甜,还时不时甩着尾巴,看得出来这段时间把自己养得很好了。

    这就是郑爱娥留在山下的那只马,肩上还担着她的行李,里面有她从旅店带的粮食那些,她临走前还叫它别乱跑,现在却在山下不知多少多少里的地方遇到。

    她不知道感慨马不听话,还是该感慨自己运气好?

    不过不妨事,看到就是赚到。

    郑爱娥:“喂小马,快过来。”

    马儿闻声抬起头,看到熟悉的人额前的刘海都要炸了,准备掉头就跑。

    郑爱娥攥起了拳头。

    马儿后拐的脚收回,哒哒哒跑到了她身边,讨好似的蹭了蹭她。

    郑爱娥松了口气,要真跑肯定追不上,揉揉它头,“嗯乖。”好险,差点错失财产。

    马儿重新被主人接纳,松了口气,好险,差点被打死。

    总之一人一马,重归于好,皆大欢喜。

    后面的路,就由马儿代步了。

    两人一前一后坐在马上。

    郑爱娥有种无缘无故捡到钱的开心,叫邺良好笑,“本来就是你的,兜兜转转又回到你手上,只能说没有亏损。”

    她不以为意说:“但我差点就失去了,失而复得就像天上掉下来的一样,很开心呀。”

    邺良面上笑意一滞,转瞬道:“失而复得确实极为珍贵的。”却是看着她说的,一手握住缰绳,一手将她环抱更紧。

    臭小子比之前更粘人了,郑爱娥感觉腰上勒得慌,挣扎了下,没反应,她又不好动伤患,偏头看去。

    他面色暗了下去,目光深沉如寒潭,不知在思索什么。

    她微微瑟缩了下,自从他们逃出来,就偶尔感觉狗狗变得阴阴的,是不是她治疗的某个环节出错了?

    忧郁小狗病情恶化了!

    郑大夫心里发虚,她懂得不多,情急之下只能乱治乱医,怎么办?治出医疗事故了!

    她欲哭无泪,心里打定主意,等他们出去一定要找靠谱点的大夫帮忙看看。

    之后一路上也蔫了吧唧,许是心里有鬼,连狗狗发来贴贴的要求都不好意思拒绝,大热天的,艳阳高照,地面暑气腾腾,天知道她有多难受。

    于是,庸伯带着人找来时,就撞见这一幕,主君眼神阴翳,将夫人护在怀里,而夫人无精打采,郁郁寡欢,好似生了大病。

    庸伯登时吓了一跳,忙不迭带着人拥上去,搀扶两人下马。

    “夫人您放心……老奴带了药材,前边摊上有柳大夫驻守,必定能将您……”然而‘治好’二字还未出口,便被人打断:“有大夫!”

    郑爱娥如闻天籁,双眸闪亮,瞬间恢复了精神,完全不像重伤不愈之人,催促道:“那咱们赶紧去吧。”

    庸伯:“?”

    他不知道该说什么,好几次欲言又止,最后看向主君之时,发现他面色苍白如纸,撑着马背,才勉强稳住晃荡的身体。

    原来这才是重病之人!!

    庸伯心底五味杂陈,赶忙搀扶住,往后召了马车来,将人妥妥帖帖扶进去,顺便将情况汇报一二。

    原来听到平城的消息他就知大事不妙,但后面听到官兵大肆捉拿逃犯,又不敢轻举妄动,只能沿路悄悄找人,秘密打探。

    “可算是找着您了。”

    庸伯一把鼻涕一把泪,说得很是伤感,“真怕您和夫人……”又觉得很是愧疚,“是老奴来迟了!”

    邺良面上淡淡,“不关你事。”目光探出车外,落在某一个点,“我是被人出卖了。”

    “鄢人从他口中得知我的消息,不会善罢甘休。”

    庸伯擦擦眼泪,想说咱们把这人悄悄除掉,然后通告卫赵各族小心谨慎。

    却听耳边冷凝的声音道:“吾要将其碎尸万段,以泄心头之恨,也让那些意图两面三刀之人亲眼看到,这就是背叛吾的下场!”

    庸伯讷讷抬首,被他眼底狠厉的杀意惊到,那些人不管怎么说,都是从前邺氏属臣或卫国名门望族,公子往常对自己人总是包容的,温和的,处事风格总以息事宁人为主。

    现在……似乎有什么东西,悄悄发生了变化。

    郑爱娥没瞧见这一幕,她骑马去找大夫了,大夫叫柳子息,就先前在平城为邺良看诊那个,医术尚可。

    快马过去,柳子息坐在摊子上喝水,一副悠哉悠哉的样子,大家都是老熟人,郑爱娥不跟他客套,忙说了来意。

    柳子息捧着水碗的手一顿,“你是说他胸腹有两处七、八寸左右的刀伤?失血数日,腿还断了?”

    郑爱娥颔首,想了想要跟大夫交代清楚情况,补充一句:“也没啥好东西补营养,也没吃过啥药。”

    柳子息重重落碗,捂着脸悲从中来,深觉自己没有好好珍惜邺良,泣涕连连:“邺兄啊,从前是我愚钝,对你疏于关心……没想到你就这么去了!苍天无道,苍天无道啊!”

    他又一脸抱歉对郑爱娥说,“嫂夫人,我只是大夫,不负责收殓尸骨,你找我多少是有点不对口的,但我认识一个在行的,可以介绍给你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郑爱娥挠头,懵懵懂懂说:“可是他没死啊。”虽说不至于活蹦乱跳,可再怎么说,离噶掉都还有十万八千里吧。

    她虽然医术存疑,但把人养得很好呢!

    说起这个,郑爱娥就有些泪目,为了把狗狗养好,这段时间她真是太不容易了,又要当大夫,又要照看病人,还要烧饭洗碗洗衣。

    柳子息愣住:“竟然没死?这竟然也活得下去?”下一瞬,他胸头涌现一股兴奋,激动道:“劳烦嫂夫人快带我去看看!”

    一个半吊子水平都没有的小女子,去治疗重病不愈的病人,这竟然没治死?

    简直就是医学奇迹!

    于是两人一拍即合,快马加鞭又赶了回去。

    一刻后,柳子息查验了邺良的伤势,先是最要紧的胸腹,缝合歪歪扭扭,隐约可见伤口之深,他拧眉又松开,松开又拧眉,越看越惊奇,沉吟良久,去看腿骨,又是一惊,虽略有肿胀,但已逐渐开始散淤了。

    恕他资质愚钝,才学仅与王宫里的医馆不相上下,对这种程度的刀伤、腿伤也要束手无策。

    他看向郑爱娥,深感震撼,不通岐黄都能治成这样,难不成这小女子就是传说中的医道天才?

    他又看向邺良,还是说这人命太硬,稚童随便医医,都能达到顶尖水平?

    柳子息脑中似有两种力量互相搏斗,他艰难扶额,一个天才,一个好命,无论哪个都叫他心酸羡慕嫉妒。

    最终化作一声叹息,微笑告诉众人:“邺公子恢复良好,正常养护,再过数日即可康复。”

    老天啊!你说说这合理吗?

    第54章 良机

    马车一路慢慢悠悠,走了好几日终于抵达东阳里。

    清晨第一缕光伴着冷风照进院内,夯土高墙,泥土房屋,院子久不住人,道路中央或墙角旮旯长出许多杂草,衬得整座屋子有些许荒凉。

    郑爱娥激动地推开木门,入目的景象有些杂乱,不过没关系,金窝银窝不如她自己的狗窝,她爱死这里了,没有追兵没有饥饿没有病人,哦有病人她也可以扔给庸伯!

    这里是独属她的宁静世界。

    她兴奋地冲进去,回家的第一件事是什么?当然是看床有没有想她。

    合上门,她美丽的舒服的小床静静地在那里等她,郑爱娥迫不及待扑了上去,“我好想你啊。”情到深处,不由得掉了几滴眼泪。

    经历过睡石头、睡草地、睡干草,才知睡床的可贵啊。

    郑爱娥趴在上面滚了一圈,舒服地喟叹一声,她想就这么长在上面。

    连日紧绷的神经舒缓下来,身体的疲惫悄然而至,郑爱娥没一会儿就睡了过去。

    门前,庸伯原本想要抱着公子进去,这样最不容易碰到他的伤口,可却被严词拒绝。

    邺良眉眼淡淡,话音听不出起伏:“扶我进去便是。”又瞥了眼姗姗来迟的老仆,“扫尾扫干净些。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

    剩下的人悄然散去,消失在昏暗的黎明中。

    庸伯就这么搀扶着邺良进屋,一瘸一拐,一瘸一拐,他不由思维发散,夫人与公子赶路,也是这样的吗?

    但是以这样慢的脚程看,他们也不会就在半路遇到公子和夫人,多多少少得再走十来日才对。

    庸伯想不通的时候,旁边人的脚步不知何时停了下面,庸伯启唇,他想说:公子你得快回偏室休养。

    却见邺良侧头看向正屋紧闭的门,看了很久,目光专注地恨不得把门盯穿,庸伯左思右想,寻摸着公子会不会又和夫人吵架了,现在正较劲着呢?

    他等了好半天,才听清凌凌的声音说:“扶我进去。”

    庸伯:“。”

    行吧,他就这么扶着人进去,邺良右腿骨裂了,完全不能使力,于是左脚落地的声音颇为沉重,响动很大。

    庸伯右手先一步推开门,对面的床帐已经落下,他偏头对公子说:“您慢些进来。”

    邺良却突然顿住,犹豫了下,“还是扶我去偏室吧。”声音极轻,仿佛怕惊到什么。

    庸伯:“?”突然搞不懂公子在想什么了,原本该去偏室他不去,非要去正屋,到了正屋呢又要去偏室了。

    但谁叫他是公子呢,庸伯又搀扶着人出来,沿途不小心踢到门框‘啪嗒’一声,床帐里头传来小声嘤咛,似乎被吵到了。

    邺良皱起眉,声音又低又沉:“你轻声些。”

    庸伯:“。”

    庸伯悟了,大彻大悟!

    公子离家的这一个多月,不光性情深沉了许多,就连男女之情大有进展啊。

    你轻声些~

    咦,酸死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郑爱娥从早睡到晚,睡到傍晚才醒,打个哈欠,顶着毛茸茸的头发爬起来,眼神迷迷瞪瞪的。

    这一觉睡得好饱好舒服,幸福地感觉在做梦。

    她又躺下,趴成大字抱着床,离家虽然只有几十个日升月落,她却感觉过了一年两年三年那样久。

    她睡过最舒服的床,其实是平城正屋那个,那里也更气派漂亮,比电视剧里头的还要精致古朴,更有韵味,怎么说呢,电视剧里头的建筑房屋仿古,可却透出一股现代的味,她真正看到的这些屋子,却是经过风吹日晒磨砺出来的,经过岁月沉淀、历史沉淀,留下了独属于它自己的味道。

    不过平城的院子再好,她也更喜欢渠县这个土屋,温馨舒适,除了美观上,别的没差。

    而且郑爱娥心底莫名有种感觉,平城那屋不吉利,不然他们刚住没多久,怎么就出事了?是不是不该拥有的东西得到了,老天看不下去,所以他们遭报应了?

    虽说迷信不好,没有科学依据,但、但她都穿越了,郑爱娥对这些东西越来越敬畏。

    她缓了下状态,准备正式起床了。

    这时,门却被悄然推开,轻轻地,进来个高挑瘦长的人影,一瘸一拐的,他约莫沐浴过了,头发半干已经束起一半,剩下一半披散在身后,看着风流飘逸又不失贵公子的仪态。

    郑爱娥半撑着下巴支在床上,好整以暇:“你怎么来了?”

    邺良看床帐底下探出个圆溜溜的脑袋,不由失笑,“你睡太久,我怕你晚上睡不着,便想来叫醒你。”

    她头顶着罗帐,堆堆叠叠像带了个杏色的帽子,瞅了眼他右手处的木拐,“你直接让庸伯来叫我不就好了,你自己来多不方便。”

    他垂下的手微微收拢,手指有些发痒,下意识想要靠近她,“我想自己来。”说着杵着拐杖就过来了,右脚断了但不影响他的行动,只是走得慢些。

    他不是废人。

    他练习了整整一天,才做到这样自如的借拐走路,过来既是怕她睡太久,也是想和她分享喜悦。

    郑爱娥拉开帘子,用木钩挂住,拍拍旁边的位置,让伤患坐下,然后郑大夫一脸严肃,开始了日常问诊环节,她可是经过多方认证的医学天才!

    “胸口和腹部还疼吗?”

    “有点痒?那正常,伤口愈合就是会痒,等痒过了伤口就痊愈了。”

    “脚还疼吗?”

    “木木的,麻麻的?那正常,你的骨头正在生长,拉伤的经脉也需要慢慢康复,继续保持好,郑大夫保证把你医得天衣无缝!”

    邺良面色柔柔,颔首浅笑,“辛苦大夫了。”

    郑大夫看向他笑如春风拂面,不以为意摆摆手,严谨地说:“不辛苦,这是的使命。”

    前几天柳子息说臭小子恢复良好,再由他那么一夸,郑爱娥现在看到邺良就很高兴,这可是她最杰出的作品,她天才身份的象征!

    要是放现代,臭小子无论咋滴都必须给她送几面锦旗。

    真的太有成就感了!

    好了,言归正传,郑大夫要进行下一环节的检查了,她贴心地搀扶着病人躺下,然后扯下衣带,扒开领口,现在要检查胸腹伤口的愈合情况了。

    细长的小手被人猛地握住,他脸颊绯红,目光莹莹,“你……太过孟浪了。”

    郑大夫最讨厌不遵循医嘱的患者,这有碍她跟进病情进度啊。

    一巴掌拍开他的手,轻斥一声:“不准医闹。”

    然后顺利拔去第一层,紧接着第二层,拔得郑大夫都有点累了,不想给病人复诊了,才终于拔完第三层。

    “大夏天的,你穿那么多干什么?”

    她盘腿坐在榻上,雪足细腻娇小,光滑摄人,他一时间呆住了,目光久久凝在那,像被施了定身咒般。

    “欸?怎么不说话?”郑大夫拿手在他眼前一晃,他才猛然惊醒,讷讷答:“没、没事。”

    郑大夫抓耳挠腮,她问的是‘他穿那么多干什么’,臭小子答‘没事’是几个意思?她是不是把人脑子治坏了?

    算了先看伤再说,哎呀!又见面了两条丑蜈蚣。

    她顺着伤口缝合痕迹,一寸寸地端详伤势,视线像粘在上面似的,简直恨不得拿放大镜去找,有没有哪处发炎?

    他的呼吸、他胸膛的起伏都随她的视线转移而变化,她的手指在空中描绘着,却比真正落在他身上还要难受灼人,恍惚间,她的手指化为空气,包裹他的胸膛,触摸着他的伤口,酥酥麻麻的痒意叫他浑身震颤,没一会便出了满头大汗。

    郑大夫将将检查完一条蜈蚣,正准备进行第二条,结果发现病人身上冒出细密的汗珠,雪白的肌肤上顶了晶莹透亮的水珠,虽然不影响感观,但影响观察伤口啊!

    郑大夫不满抬头,这个病人太不老实了,总爱闹些幺蛾子。

    她厉声道:“你不许出汗了。”

    她根本不知自己的要求有多么强人所难,他咬唇,精致清冷的眉眼平白多了几分似有若无的媚意,泄气道:“你别看了……”阖上眸,眉紧皱。

    郑大夫再度抬头,瞧见这一幕颇为震撼,这这这这这这这这……到底怎么回事!她不过是帮忙检查伤口,他怎么就跟被轻薄、被玷污了一样,天地良心,别说她没这种想法,就连皮肤没碰到他,她可是正经大夫!

    一定是臭小子不够正经。

    推了他一把,气恼道:“你正常点,眼睛不准那样,嘴巴不准这样,总之变得像个良家妇男!”

    邺良还有些急促的呼吸一滞,良家妇男?他偏过头,轻轻笑出声。

    “真搞不懂,你是如何想出这个词的?”他回正了头,双眸如星,看了过来。

    郑大夫真的生气了,一声不吭从他身上跨出去,准备下床,她要吃饭去。

    一脚将将沾地,却被人拽回了榻上,按到了怀里。

    “嗷——你干嘛!”

    他似乎被压到了伤口,闷哼一声,仍不肯放,“……别动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气愤,“快放开我,你这个混蛋!”气得偏头在他肩膀上咬了一口,叼着肉磨了磨,含糊说:“放开我。”

    他浑身颤了下,按住她的身子锢得更紧,却半点没想解救自己的肩头,只轻‘嘶’一声,慢慢曲起腿,尽量将她和自己隔开。

    他耳根烧得通红,磕磕绊绊道:“你、收敛些,现……现在不是时候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松了口,突然歪头,满脑袋的问号:?????

    臭小子在乱说些什么,什么时候不时候的?

    肩上‘负担’一减,他落下眼帘,本该如释重负的,毕竟眼下并非圆房良机,可他修长的指尖微微曲起……反而有些怅然若失。

    第55章 去而复返

    又是一个晴朗的早晨,卫家啊不,邺家迎来了两位特别的客人。

    “我的娥啊!”郑爱娥刚刚冒头,就被人抱进了怀里,她埋在温暖的怀抱中,眨眨眼,神色还略有些懵懂。

    “你这孩子可把大母吓死了!”覃氏在她身上拍了两下,没把郑爱娥拍疼,自个儿眼泪却出来了。

    郑爱娥圆溜溜的眼中带着一丝惧意,她缩缩脖子,抱着大母安慰,一边安慰一边转眼珠子,想待会如何糊弄过去。

    覃氏看她这副样子,就知道没有悔改,气不打一出来。

    郑爱娥打了个激灵,肩膀都拉直了,老实认错,一边认错,还一边瞅着覃氏的脸色,看一直没有好转,就去扒拉她的手。

    “大母,好大母……别生我气了,我也不想出门遇上这么倒霉的事。”

    她期期艾艾嘴巴都说干了,覃氏的脸色才将将好些,她又恨又痛,把人箍进怀里搂得紧紧的,捂着胸口老泪纵横,“你就是要我的命啊!”

    郑爱娥不敢再说什么了,抱住她温热柔软的身体,“大母……”示弱服软,求她不要生气。

    大母抱着比上回瘦了,是不是因为担心她……郑爱娥心底不是滋味,眼眶发涩。

    怀里的身躯抱着干瘦,头发枯黄,下巴都尖成了锥子,她养得白白胖胖、漂漂亮亮的小娥啊,才过了一个多月,就瘦成了街边讨饭的小乞丐。

    覃氏心头钝痛,使劲骂她:“死丫头、臭丫头,坏丫头!”骂着骂着,眼泪又滚了下来,搂着瘦小的孩子舍不得松开一寸。

    郑老头擦擦眼角,眼睛湿润润看着祖孙两个,生儿养儿方知其中滋味,这段时间,终日忧思,他愁得白发都多了几根。

    覃氏还有些事情要细问郑爱娥,她搂着小丫头侧头看了眼邺良,面容冷淡,“孙女婿,我跟孩子说些私房话。”对于将小娥带去平城的罪魁祸首,覃氏是不可能有好脸色的,虽说坏事谁也没法预料,可她的小娥就是跟他去平城,才遭了这份罪!

    原先还觉得这是段金玉良缘,覃氏现在却万分懊悔,分明是她瞎了眼,才将小娥嫁给他。

    邺良低眉顺眼,深深行了一礼,“大母您随意即可,小婿不敢违逆。”

    郑老头看出老伴想要为难孙女婿的意思,叹一声,他虽心里也有疙瘩,可事儿不能那么算的,大灾大难面前人能活下来就不错了,就连王上珍爱的小公子都没命了呢,何况他们这些庶民。

    再这样下去,坏了孙女婿和小娥的感情,反而不美。

    他出声道:“你带小娥到屋里谈,我在外头和孙婿聊聊。”

    覃氏依言搂着小娥去了正屋。

    庸伯叫了春爻过来,这个小婢女单独留在家他怕坏事,日前被他叫去郑家稳住二老,但似乎没多大用处。

    公子吃了挂落他也不好受,心里埋怨春爻,不过,这种时候他肯定不能教训她,否则亲家还以为是杀鸡给猴看呢。

    庸伯公事公办道:“你去做些点心,给公子和夫人两边各自上些。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春爻心神不宁,绞着手指下去了。

    庸伯往两边看看,沏茶去了。

    堂室这头分外安静,郑老头随意坐在席上,问:“你们昨日才到的?”

    邺良答得仔细:“约莫卯时。”

    郑老头点点头,他冷静些,没被愤怒和焦急冲昏头脑,这会儿观察起孙女婿才知,他可吃了不少苦啊,先前隽秀挺拔的大好男儿,结果现在形销骨立,腿也断了,据说身上还有致命伤,好几次差点没了。

    而小娥呢,瘦是瘦了,精神气却半点没差,能蹦能跳。

    略一思忖,他就反应过来了。

    孙婿还是好孙婿,男人的责任心半点没差,有事儿知道担,不会叫女眷顶前头。

    他没看错人。

    郑老头不欲再问,少年夫妻老来伴,像他跟覃氏没经过什么大风大浪,可感情依旧很好,而小娥和孙女婿风雨同舟,那么多磨难都过来了,感情只会更深刻。

    小夫妻的事,他们这些老骨头没必要多掺和。

    庸伯上茶来了,双手捧到郑老头面前,有意赔罪:“郑公您请。”

    郑老头不欲为难,接过来抿了一口,“嗯好茶!亲家客气。”

    气氛融洽起来,邺良微抿着唇,浅浅笑道:“这是今年南边刚产的春茶,一家人不说两家话,大父既然喜欢,待会就带些回去。”

    自个儿小辈家,若客套那才是生分,郑老头爽快答:“好!”

    “您喜欢就好。”他沉静垂下眸,稍有迟疑,“只是大母那不知她中意何物?小婿愚钝,没有照顾好小娥,想要……”

    话被郑老头打断,“你别担心。”他本就不想伤了两家的和气,孙女婿样貌家境不俗,有担当又才华出众,别说渠县,就是平城之内都找不到第二个。

    丢了,他哪去再给小娥找一个?

    “虽说社日已经过了,但”他大手一挥,“这样,你们半月之后来内城,一家人聚聚。”

    老婆子唱白脸,他得唱红脸,“孙婿啊我知道这段时间你也吃了不少苦,小娥大大咧咧,还多亏你照看。你书读的多腹有乾坤,别跟老婆子计较,她就是关心则乱,没有坏心。”

    “都是一家人,说开就没事了。”

    邺良亲手给他倒了碗茶,“您润润喉。”垂着眼睫,却道:“大母的意思小婿明白,确实是我愧对小娥,害她身处险境。小婿任打任罚,无话可说。”

    “只是,”他抬头看向对面,“往后也请二老放心,我会加倍对小娥好,全她的恩义,全她的情义,也全自己的一片心意。”

    郑老头捧着茶碗的手一抖,看向孙女婿的眼神略有惊悚,现在的年轻人说话都这么腻歪?

    讷讷答:“你高兴就成,高兴就好。”

    他起了层鸡皮疙瘩,却不好表达什么,或许这就是小两口的情趣。

    往嘴巴灌了好几碗茶水,怎么还是好酸啊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覃氏头回来正屋,环视一圈,用具颇为精巧,一应俱全,倒没短了她的呆头鹅。

    进来兜了一圈,没什么不满意,只问:“家里可还是那老伯管钱?”

    “对呀对呀。”郑爱娥回到自己的窝就没了骨头,滑到了床上,像条咸鱼似的瘫在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