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1章 他总是饿

    眼看不知正当晌午,还是已过了晌午,就是郑爱娥以往再贪睡,都没赖床到这个地步,而且还是两人一同赖床。

    她耳廓发烫,外头的人怕都知道怎么回事了。

    推推男人,他胳膊就跟铁做的一般,锁着她的腰分都分不开,“快起了,你还有好多事做。”

    邺良已经清醒大半,娇妻在怀,他回味着昨夜种种,身心迷醉,闻言起了坏心,附在她耳边低哑道:“为夫最大的事,可不是做别的……”唇边似笑非笑。

    郑爱娥一下子就懂了,脸蛋一下子烧成了蒸熟的大虾,她没见过这么不知羞的人,在他腰间拧了一把,“住嘴。”先前还说叫他吃到,就不会那么疯那么缠她了,敢情都是骗人的。

    说话做事越来越不正经,她都不好意思复述。

    他吃痛,腰腹处抖了一下,可那柔软的触感又不禁让他回忆起,昨夜情热深处,这只手是如何抓他揪他挠他弄得满身红痕,他低沉的吼声伴着她轻盈婉转的娇声,他滚热的汗水混杂她身上的幽香,还有那种极致的滋味实在叫人回味无穷。

    他喉结快速滚动,腹部又重新燥热起来。

    难怪总说女儿是温柔乡,引得多少大丈夫沉溺其中。

    在她耳边喝气,“我们再来一次。”说着,还让她感受自己的热情,如何的激动,如何的情难自抑。

    郑爱娥在他嘴巴上拍了一下,大清早说什么虎狼之词?

    “你不累不许我累,还来?”顺便以手堵住他的唇,不准他说了。心头止不住腹诽:他在这种事情上倒积极得很,果然男人无论外头多么风光霁月,到了床上都是淫虫。

    邺良反手抓住她的手,拿到嘴边亲起来,细细密密像品尝什么美味,但只是饮鸩止渴,“累到了?”

    郑爱娥嫌他腻歪得很,手又抽不回来,由他亲着,干脆说:“你昨晚弄疼我了,我不要了,快起来,家里还有人呢,别让人家笑话。”

    他却只听到了第一句,“哪里疼?”他分明已经足够小心了,竟还是将她伤到了吗,这般想着心里急了起来,掀开被子,就要拉下中裤查看,结果猛地被人拍开。

    郑爱娥惊了,现在还是白天就动手动脚,“你干嘛?”

    “乖小娥,让我看看伤。”他性子坚韧,从不是容易放弃的人,俯下身又要拉下去。

    她却怎么都不肯,臊红着脸,简直怕了他了,“我没伤到。”其实也就只疼了最开始一下,他做事又慢又细,滋润很好的。

    这般想着,仿佛又回到了几个时辰以前,郑爱娥真的很不自在,推开他,“你不起来我起了,别碍事。”她发誓最近晚上都不要跟他睡一屋了,后半夜她有点好奇悄悄看了一眼,实物比感觉到的更吓人,模样也丑。

    简直难以相信,她到现在还跟做梦一样。

    但她要走,也不是说走就能走的。

    这不刚刚站起,就被人扑倒了,开了荤的青年跟狗一样,缠着她又亲又抱,还嗅她身上的味道。

    但他还记得正事,抑制住冲动,还尽量让自己离她远些,“小娥乖,给我看看伤。”妻子性子不知事,他怕真伤到了她却不肯说,所以看一看保险些。

    郑爱娥哪里同意?可这人关键时刻死犟,推又推不开,大有她不同意就不放开离开这方寸之地的,男人好像天生就融会贯通一件事,缠人缠得厉害。

    她实在没办法,又想他素日待自己极好,人也知进退,克制理智,不会不知轻重,然后两人该做的不该做的,通通都做了,让他看看就看看吧,反正就几息的功夫,就同意了。

    他终于如愿以偿,可等真正看到却呼吸一滞,心跳如雨点般密密麻麻鼓动,仿佛激烈地要从胸膛跳出来,急切地咽了咽口水。伤确实没伤到,但……他舔舔唇,想移开目光,眼睛却像钉在了那里。

    初尝情事,又是热气方刚的年纪,对象还是自己至爱的妻子,这种时候,他怎么可能忍得住呢?

    这一忍不住,就干了坏事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那正院房门紧闭,灶房送了午食过去,又送了两回水,直到傍晚那大门才被推开,两位主人从里面走了出来。

    郑爱娥捂脸,感觉自己这辈子都不想见人了。

    邺良穿上衣裳又成了正人君子,牵着她往院里走,天色微暗,天边还有万丈霞光,“我吩咐仆婢把饭食布置在那棵柏树下,今晚我们在那用饭。熏了香的,你不必怕有蚊虫。”跟妻子与过去熟悉的事物多接触,让他觉得她在慢慢渗入他的过去,他很喜欢这种感觉。

    她不想被牵,不仅不想被牵,还想离旁边这个人远远的,他重欲实在重的可怕。

    邺良自然不会由着她,手抓得紧,还与她十指相扣,但也知道自己贪了太多次,太过孟浪,将人吓住了,很诚恳地道歉:“都怪我太过了。你心里有气,打我骂我绝不会反抗,但不要拒绝我的亲近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觉得他鬼话连篇,只会道歉,半点弥补或者反思的行为都没有,忿忿瞪了眼,骂道:“伪君子!”

    他听了不仅不生气,还笑了,夸她骂的好,骂出来心里舒坦。

    郑爱娥:“……”

    最开始的时候人还清清冷冷一个,极要面子,怎么现在脸皮这样厚。

    她说不出来,哼哼唧唧,偏过头去。

    邺良心底柔地能滴出蜜来,两人正是情浓的时候,他又想亲亲她了,可是周围还有人在,能在人前拥抱或牵手已是他最大的逾矩了。

    他想还是在屋里好,难怪小娥一直喜欢待在屋里,这样随时随地都能亲近。

    高大的柏树下,铺了宽大的席子,又垫了团蒲,放上小几摆好饭。

    新乡的热得比渠县快,但夜晚十分清爽,周围没有高大的山林阻挡,夜风直接就能送到城中。

    两人坐下的时候,夜色来临,婢女点燃周围的铜灯,照亮这一片角落。

    郑爱娥真的饿了,夹了菜一个劲地吃,邺良早早就收了筷子,见她胃口好也觉得她消耗很大,一个劲地给她夹菜,这个那个,饭碗很快就垒高起来。

    她忽地顿住,仰头看向他。

    这模样呆呆的,他一看就很喜欢,心底软得不像话,又夹了筷子过去,“多补补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拿筷子戳碗,恶狠狠的,补补补,补什么补?哪壶不开提哪壶,

    “你闭嘴。”

    接连被刺了好多,他却一点不气,眉眼柔和,连生气都这么可爱。

    中途庸伯过来叫自家公子,他一向极有分寸,这种时候过来,多半真有重要的事说。

    邺良无奈起身,有些不舍地看向妻子,“我待会过来,若晚了你先歇息,不必等我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巴不得呢,赶他走,“快去快去吧,别让人家等急了。”

    妻子一向很好懂,他笑笑,虽不想与她分开,但深知这两天确实缠她太紧,得适时松一松。

    “我去去就来。”

    看人消失在拐角,郑爱娥可算松了口气,终于没人盯着她吃饭,动了动肩膀,还有就是,生怕他嘴巴里突然蹦出一些过分的话。

    她脸皮没那么厚,道行没那么深,总是招架不住的。

    干饭干饭,继续干饭!

    席间要上酒水,春爻取了回来,发现主君不知去哪里了,四下扫扫,见真的没人才偷偷摸摸跑到郑爱娥旁边,像做贼一样,“夫人我来了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顿时欣喜,抱过酒器就给自己满上一杯,“春爻你喝不喝?”臭小子不在,她可以多喝一点。

    春爻摇头,她不爱这些。

    她见郑爱娥一杯接一杯,不带停歇,忙去阻拦,“你少饮些,明儿起来要头……”疼字还会脱口,春爻忽然顿住,疑惑起来。

    夫人脖子上怎么有那么多红团?密密麻麻的,铺满了整个脖子,委实骇人。春爻左右四顾,角落里还点着熏香,奇怪这新乡的蚊虫这般毒辣?竟逮着细皮嫩肉的姑娘使劲咬。

    还不待她询问,忽闻一阵细微整齐的脚步声,春爻头皮一紧,摸进夜色溜了,要是叫主君看到她离夫人太近,又要挨白眼了。

    春爻走了,郑爱娥才发现身边没人了,酒意上头,她抱着酒器打量周围,人跑去哪儿?

    她饮得又急又多,酒水的后劲一下子就上来了,脑袋晕乎乎的,找不到人就不找了,但还想继续喝,嘿嘿笑着,又给自己满上。

    趁臭小子没回来,她要将这一罐子通通喝光!

    然后倏地,她怀里一空,酒器不见了。

    紧接着旁边坐了个人,他随手将酒器搁置在右手边,“我不过走了一刻,夫人就喝成这样了?”这小酒鬼,方才还信誓旦旦说只饮一杯。

    天有点黑,头有点晕,郑爱娥有点看不清是谁,面凑到他面前看,哦原来是他……啊!竟然是他!

    她突然就清醒了,舔舔嘴巴,“夫君回来了啊,我没喝多少,这是最后一杯……”手指小心翼翼摸向杯盏,她生出一丝隐秘的喜意,快拿到了快拿到了。

    然后就被人一把夺走,还当着她面一饮而尽。

    她瘪着嘴,高兴不出来了。

    邺良刮了下她的鼻尖,轻笑一声:“叫你贪嘴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拍开他的手,又被反手握住,“这么想喝?”

    这是有机会?她眼前一亮,忙不迭点头。

    他却是一笑,俯身含住她的唇。

    “为夫喂你。”

    唇瓣被啃咬摩挲,郑爱娥双目瞪圆,捶他的肩膀,谁要你嘴巴里的啊!

    第112章 回罗兹

    庸伯今天有些苦恼,家祭已经结束,原本他们明日就要启程回罗兹,结果底下某个管事病倒了,恰巧收拾东西的消息卡在他那儿,没传达下去。

    其实至多迟一两日而已,倒没什么大乱子,但公子是个精细的人,只看结果不问过程,尤其讨厌底下人连小事都做不好。

    说来这事也是他没有督促到位,庸伯有些怕的,公子自独当一面之后性子越发冷了。但事已至此,总不能临到出发了,才跟公子说家当还没收拾好。

    听说邺良在前院办公,他硬着头皮去。

    “明日走不成了?”邺良正提笔写什么东西,头也不抬,可就是这样,愈发叫庸伯心惊胆颤。

    他苦巴巴的,正要应是,垂头丧气等着挨训。

    “走不成那就晚几天,也不至于现在就打起来。”邺良落下笔,眉梢春意未退,一派平静温和的模样,还反过来安慰庸伯,“几日的功夫也坏不了什么事。”

    庸伯张大了嘴巴,公子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了?

    邺良指腹落在丝帛上,唇角带笑,细细摩挲着,忽地又想起一事,抬起头说:“至于哪位管事,你寻个大夫再给人看看,拨些钱和滋补的下去,总归是为我邺氏做事的。”

    庸伯嘴巴合都合不上,乖乖,这变化也忒大了吧。耽搁进度,竟没遭怪罪……?公子的脾气什么时候这般好了?好的他都觉得自己在做梦。

    邺良见他还待着不走,心念一起,“对了,趁还有些时间,多采买些新乡的玩意,等回了罗兹就看不到了。”他含笑摇摇头,“夫人难得出来一趟。”

    那边午后,夫人说要尝尝米酒,这酒纯度不高,但春爻还是只取了一碗来,绕过走廊,路上人跟她打招呼,她偏头应声,走过拐角的时候,结果撞到个人,米酒洒了一地,那人身上也沾了不少。

    春爻看清那人是谁,吓得如堕冰窟,跪倒在地。完了完了,主君本来就看她不顺眼,现在不会寻着由头把她打发出去吧?

    邺良看着袖子上一片湿痕,眉头紧皱,“什么东西?”这婢女属实毛燥,老是冲撞主君。

    春爻战战兢兢说:“是夫人要、要的米酒。”

    他神色一缓,微勾唇,原来是小酒鬼酒瘾犯了,视线落在袖间也没那么嫌恶了,“你起来。”

    春爻本以为会被赶出去,想抬出夫人求情,没想到听到这话,一时怔愣。

    就……这么被宽恕了?

    邺良拂了拂衣袖,米酒少饮不伤身,妻子喝些也不碍事,吩咐:“你再去取两盏送来。”正好他们夫妻小酌一杯。

    “……是。”

    待走出好一段距离,春爻都仿佛还在梦中,撞见庸伯,又有相同的境遇,两人一顿好说。

    庸伯唤她先去取酒,想了半天,摇摇头。

    这开了荤的男人,真是看啥都春暖花开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邺良甫一进屋,就跟郑爱娥告状:“你那婢女浇了我一身酒。”

    她半靠在榻上,闻声坐起,“啊?那我的酒岂不是没了?”

    他脸上有些怨怼,走近过来,“夫人难不成只关心你的酒,不关心我有没有被冲撞,衣裳干不干净了?”

    郑爱娥看他又来了,在心底无奈叹一声,说:“自然不是。夫君好好在我面前,我看你并未生气。”感觉自己在哄无理取闹的妃子,咋男人也这么作。

    他在她唇边啄吻,笑了笑,“你这样在意我,我很欢喜。”跟她待的越久,说的话越直白,到外面反而不一样。

    郑爱娥由他亲由他抱,这事翻篇就成,她关心的是另一件事:“我们何时启程?”在新乡这几天只有一个喂不饱的男人,见到她就贴过来黏着,推不开赶不走,热情似火,她哪里招架地住?

    等回到家,臭小子忙起来,且不说没时间这样胡闹,就是她还有大父大母伯伯婶婶小娟在,到时候这里避一避,那里躲一躲,总好过一直留在这里,被狗男人翻来覆去折腾。

    说真的,郑爱娥这几天照镜子都觉得自己的脸色越来越白,活像被狐狸精吸了精气的书生,真的很担心再这么下去,自己会不会精血亏虚而亡?

    什么只有累死的牛,没有耕坏的田。假话!假话!!

    邺良拨弄着她一缕发丝,哼笑:“想回去了?”他也盼着回去,他们还没有在那边屋里试过,“只是底下出了些事,咱们要晚几日。”指腹隔着衣裳,在她腰侧摩挲。

    郑爱娥没好气拍掉他的手,“说话就说话,别动手动脚。”

    兴许是知道最近闹她太狠了,他收回手,转而去拂弄她的额发,转移自己的注意,“我叫人下去准备了些土产。你可有什么特别想要的?”

    “我最想分房睡,你总说最后一回,但最后一回后面还有最后一回。”郑爱娥想,臭小子穿上裤子的时候还好,脱下裤子那是鬼话连篇,没一句真。

    他握住妻子的手,面对自己出尔反尔的可耻行径,脸不红心也不跳,“这个不能依你,我们是夫妻,理所当然就该睡在一块。”

    “又骗我,我可是知道的,大富大贵的人家,夫妻都有各自的院子。”

    他反驳得理直气壮:“如宾客般只有敬与畏的夫妻,如何能比得上真心相爱的我们?”又苦口婆心,给妻子说:“像我们这般灵魂相契又生死患难,世上再也没有第二对,你凭何要与外人比?”

    郑爱娥:“……”她都不好意思说了。

    没脸没皮的,辩不过他。

    恰逢中途有人把邺良叫走,她才初初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实在是怕了他,郑爱娥发现自己不能一直闲在屋里,这样很容易被抓住,她不同意,但人家手段多得很,装可怜什么的,无所不用其极,斗不过就要被这样那样,吃干抹净。

    想到近来的遭遇,她打了个颤。

    左思右想,她不是会点医术吗?剩下几天,干脆从新乡采购些药材回去,寻摸好,就是日后打仗也可能会用到。

    但郑爱娥双手捂脸,放从前她怎么都想不到,自己难得勤快,竟然是为了躲避一个如饥似渴的男人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只是,想到了白天怎么溜之大吉,那晚上呢?晚上同处一榻,总是躲不过去的。

    室内灯火昏黄,窗外时不时响几声虫鸣。

    郑爱娥现在就面临这个问题,她早早上榻,躺着却怎么都睡不着。臭小子洗浴去了,一会儿见回来。

    不能分床睡,身边还有个重欲的男人,自己好像等待被品尝的食物一样,她小脸蛋红润,虽说那种事做下来,她也很受用,但到底纵欲伤身,还是应该多多节制吧?

    一定要和他好好说说。天天这样那样,饿死鬼都没那么贪的!

    还有就是,她有时候真的很没有定力……

    忽地,听到一道声音,她身子猛地一抖,抬头看去,却什么都没有。兴许是鸟儿在外头不小心撞到了。

    舒了口气,她都有些草木皆兵了。

    郑爱娥又窝回了被子里,被面是锦做的,上面绣着双鸟栖合欢,色彩明丽,寓意也好,这还是她叫人新换的。原先绣的是百子千孙图,密密麻麻的人身,她觉得天天睡这样的被子瘆人,就撤了。

    脚步声由远及近,轻巧细微,她一听精神就紧绷起来,邺良走路总是没什么声。

    很快,响起门被推开的声音,紧接着又被合上,脚步声越来越大,朝着自己而来。

    真到了这个时候,郑爱娥心跳砰砰砰,啥都不记得了,赶紧把眼睛紧紧闭上,努力装睡。

    被褥一角被掀开,旋即旁边的位置一重,他的味道清新干净,却十分霸道,从身后席卷而来。

    邺良着单薄的长衫,侧躺着,见妻子背对着自己,浑身绷得像块石头,笑了一声,明知故问:“睡了吗?”

    郑爱娥一动不动,默念:睡了睡了睡了,别勾引我别勾引我。

    他故意搭了手,俯身过来,“夫人睡得这般早,也不多看看我。”呼出的热气喷洒在她耳边,一下子就熏红了她的耳根。

    这反应有趣得紧,他装作不知,手圈住妻子纤细的腰肢,揉捏按抚着,时轻时重,惹得她腹部抽动,一下又一下,可邺良看过去,她仍在装睡。

    他兴味盎然,一边注视着妻子的神情,一边作怪将手贴着衣角滑进去,像蚂蚁一般,一寸一寸往上爬,感受她细腻的肌肤,颤动的肌肉。

    郑爱娥对此一无所知,她又痒又害怕,这小子到底想干嘛?总不至于,总不至于看她睡着了,还要、还要做那种事情吧!

    她不敢认同,又怕他真的想那样,登时不敢再睡下去了,猛地睁开眼睛按住他的手,眸中烧了火星子,放出的话音却是软的:“你干嘛。”

    邺良单手撑着下巴看她动人的情态,实在爱得紧,“夫人觉得呢?”在绵密揉了揉,眸底晦涩渐深。他十七以前,从未觉得成婚是这样动人的美事。

    郑爱娥羞耻至极,将他的手抽出来打了一顿,“你真是脸都不要了。”

    手背被抽得疼,可她这样,他只会觉得可爱,笑了又笑,搂着人:“什么都看过吃过做过了,夫人羞什么?你若觉得吃亏,大可对为夫也做一遍。”叼住她的耳朵,坏心地重复:“为夫乐意之至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受不了他,大淫虫!

    “你一天天的倒精神得很,我却受不住。不想分房睡,就离我远点。”说着使了力气推他,一道菜天天吃顿顿吃,他不腻她还受不了了。

    但很遗憾,没推开。

    他总是这样,算准了她舍不得动手,就死命抱着搂着她,她再拒绝都没法子,实在可恶得很!

    他还承认了,笑若春风:“对,我就是看夫人中意我,舍不得伤我故意的。”妻子对他本就寡情少爱,若他还不紧着些,她就真能抛下他。

    经历那些事情,又遇到了她,他才明白世上并不是所有好事都会落到他身上,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敬他喜他爱他。

    他一定要用尽全力去争去抢,才能永远留着好运和爱人。

    郑爱娥没辙了,闭上眼睛抗议,“你想怎么就怎么吧。”大不了又被翻来覆去一遍。

    邺良却是笑着,吻了吻妻子光洁的下巴,小娥下巴尖尖那里有一颗很小很小的痣。

    将她圈在怀里,贴着她的脸蛋道:“睡吧。”

    他对她的占有欲确实大的惊人,有时候连他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,但她若真的不愿,又怎么舍得强迫她呢?

    嗯?郑爱娥睁眼,狐疑地打量他,就……这么轻易妥协了?

    他莞尔,“睡吧,你明早不是还有事?”贴了贴她的唇,这是不带任何情~欲的一吻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自从臭小子那天正常了,郑爱娥就没那么赶着回去,她发现新乡挺好的,物产富饶,风景优美,比罗兹、平城都还要好数倍。

    尤其春天是新乡最美的时节,碧水蓝天,春花烂漫,美不胜收。

    这天两人踏青回来,明日却要启程,此时距离入夏还有二十来天。

    这样美丽的地方,这样宁静祥和的邺府,还有明亮的回廊,檐下飘荡的风铃,都让郑爱娥留恋,舍不得离开。

    邺良心疼她,也欣喜她如此爱着他的家乡,但他们必须要走了,有事情拖不得了。

    握着她的手,“有机会我们还会回来的。”如果可以,他一定会再回来的。

    郑爱娥看着他,“以后天下安定了,我们就回到这里生活吗?”

    邺良垂眸,不知在想什么,又抬头笑问:“你更喜欢渠县,还是更喜欢新乡?”

    郑爱娥挠头,等一切尘埃落定,大父大母肯定想回渠县,虽说没了官职,可饮食习惯、风土人情都习惯了,亲戚朋友也在那里,一辈子经营的心血也在那里。

    她舍不得大父大母,还有她认识的一些朋友。

    可是她家丈夫显然更他喜欢的家乡,他家里一个人都没有了,难道还要他离开故土生活吗?

    郑爱娥觉得有点难办啊。

    邺良逗她,“夫人到底选哪个?”古人云父母在,不远游,可父母不在,亲族不在,那么他去哪里都可以,只要是有她的地方。

    郑爱娥犹豫了一下,还是认真说:“新乡。”她已经组建了新的家,也不是不能离开大父大母,如果想的话,那就回渠县回勤些,或者将二老接过来,怎么都是办法的。

    他一怔,望着她眸子里的坚定,感觉心都被烫了下。

    次日黎明,去往罗兹的马车便启程了。

    官道也不全是坦途,马车晃荡,什么事都不好做,索性车厢够大,郑爱娥干脆躺着睡觉了,她睡眠好,不一会儿就启程了。

    邺良书也不看了,见她还梳着发髻,干脆给拆了,那么沉梳的又紧,不然她起来头皮又该痛了。

    妻子的枕头被推到角落,他干脆让她枕着自己的腿睡,以手做梳子,一下又一下轻轻按揉她的头皮,梳顺每一缕发丝。

    头回做这样的事,有些耗费时间,但他半点不觉得麻烦。

    这段时间吃得好睡得香,郑爱娥的脸稍微丰盈了些,现在睡着恬静又乖巧,他忍不住咬了下她圆润的鼻尖。

    他的小娥啊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又过了数日,终于回到罗兹,回之前还不舍得新乡,回之后郑爱娥又很开心,飞一般地跑回去看望大父大母。

    邺良也有事在身,被稷王叫去谈话。

    将从新乡带回的土产分给众人,又叫人往行宫送了些,郑爱娥才坐下说话,一家人围着她,尤其是两个小的,叽叽喳喳问个不停。

    她一手捏捏一个小脸蛋,哈哈笑着:“你们要是喜欢,以后带你们去就是。”

    两个小萝卜头欢欢喜喜地跳了起来。

    覃氏看孙女平安回来,也是笑着,但笑着笑着,发觉孙女有哪里不对劲,细细端详着。

    似乎成熟了些,她想,或许是孩子长大了?

    郑爱娥一无所觉,搂着她的胳膊撒娇,说这段时间很想念大母云云,喜得覃氏一下子就把疑惑抛到九霄云外了,忙搂着亲香。

    陶氏盯着侄女的身影,却狐疑地皱起眉。怎么感觉……小娥出去一趟回来,身段更好,样貌更明艳了?

    这边和家人团聚完,郑爱娥就回了主院,她一屁股坐在榻上,连日赶路虽说她睡得多,可也是舟车劳顿累得慌。

    晚上邺良有应酬不回来吃饭,她草草用完晚饭,洗漱一番,就钻进了自己的窝,浑身都舒坦了。

    可真要睡,又睡不着了。

    李老三和臭小子说啥啊?怎么大半夜了,还扣着人不让回。

    第113章 无外心

    行宫,某处僻静的宫室,两人对坐着。

    李粟跟高门显贵的公子哥不同,他出身不好,被寡母好不容易拉扯大,学问不深,只勉勉强强认得几个大字。

    但他有些运气在身上,平城生乱的时候,他被鄢国大将骆益的军队抓去做了壮丁,立了些功,然后在拼杀之时,又侥幸救下一个老丈,得知他家中还有老小,就放人走了。

    老丈眼泪汪汪说,以后结草衔环报答他的恩情,他当然也没在意。

    然后平定了平城的乱事,安顿好老母兄弟妻儿,他就跟着骆益回临丹述职表功了,但事情有点不妙,他以为他们立了功,可骆益却莫名其妙被关进牢狱,鄢王还要砍他的头。

    他心说完了,干了那么久的活都白干了,连忙借机逃出营队,免得被清算,在临丹躲躲藏藏几天,没看到有人搜捕他,然后他放心回平城了,果然还是老老实实种地更实在。

    然后就在那个时候,遇到了那个老丈,原来他是本朝的御史,还说要报答他的恩情,当然就跟他回家了,心想就算没功劳,但吃饱一顿也不白来。

    他万事不管,每天吃吃喝喝,某天夜里听到鄢王翘辫子的消息,吓了一跳,正准备跑路,结果这个老丈突然冒出来,说骆益逃了,问他想不想接管他的军队……

    真是无稽之谈,你一个干御史的,怎么帮他拿兵权?放在现在他都觉得玄乎,可他就是这么掌控了骆益的军队,还靠着它称了王。

    当然这些都是前话。

    李粟道:“邺大人旅途劳顿,李某本不该在这个时候请你来的。但是底下兄弟催得紧,要我给个答复,没办法了这才出此下策。”又取了酒樽满上一只,“李某无礼了,给邺大人赔罪。”

    他来罗兹的目的只有一个,那就是为了和卫国势力联盟。

    李粟自认不是很贪心的人,他称王并不主要为了权势,更多是满足自己的虚荣心,体验一下感觉就行了,他还是打算回老家做土地主的。但就因为这个事,他被赵国那边针对了,对方绝了他的粮道,又威胁临丹不准接济他,然后还时不时派军队攻打他,尤其是那个赵轫,简直如疯狗一般,逮着他咬!

    听说卫国和赵国也不是很和睦,那只疯狗还把卫国的王族屠戮殆尽,他就来了,乞求同盟灭赵。

    邺良听了他那番陈述,也取了酒水回敬,“不妨事。反倒是邺某耽搁久了。”

    李粟在外闯荡多年,见过不少王公贵族,但多的是一些酒囊饭袋,欺男霸女之徒,少有像邺良这样钟灵毓秀的人物,他实在欣赏至极。

    席间两人又说了好些话,李粟才将话题绕回原点,问他的意思。

    俗话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,邺良也有意除掉赵国,“自无不可。”

    李粟大喜过望,“善!”

    接下来上酒上菜,说说笑笑,各自都有意识拉进彼此的关系。

    但李粟尤觉不够,这会让同盟的关系不够稳固,开始扯关系,你别说,有的人本来联系不大,但扯着扯着就亲近了。

    何况,他们之间本身就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纽带。

    李粟说:“干娘坐了数日马车,这一路颠簸想必身体亏损。我这有一笾上好的鹿胶,到时候送去。”他本来想唤邺良的名字,结果在这个语境下他得叫干爹,这青年年纪几乎小他一半,如何叫的出口?

    一笾鹿胶就是两斤多点,但此物贵重又极为难得,放在从前属于天子专供,旁人不得肖想。

    鹿胶温补阳气,可以改善虚寒怕冷,阴阳双补,对女子极好,邺良府库都没有的,很是心动。

    他也不推辞,施了一礼:“那就有劳了。”

    李粟哈哈笑,说没什么都是自家人,改日还会跟亲娘上门拜访。

    两人用完晚饭,说起后续的布置,大致有了雏形,天色实在很晚了,李粟亲自将人送到门口。

    “具体之处,改日再找邺大人细谈。”

    邺良颔首,与他作别。

    月光下,李粟看他的车架遥遥远去,目露留恋。

    这邺大人温文尔雅、卓尔不凡,就好比如松如柏的庭下君子,叫他即欣赏又喜欢,每每谈话都觉得是一件幸事。

    李粟负手返回,内心窃喜,不管怎么说这样的贵族公子,也算他的亲戚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邺良回到家中,已至亥时,正院的灯全都灭了。

    寂静无声,整座府邸都在夜色中沉睡。

    值夜的仆役半梦半醒,头一点一点的,忽地眼睛晃了下看到个人,瞬间清醒了,忙张口请罪。

    邺良抬手压下,小声道:“别惊着夫人。”又点了点他,“上值仔细些。”

    仆役忙不迭应下,邺良没再理会,脚步轻微向院内走去,周围只有细碎的虫鸣,夹杂几声蝉叫,快入夏了。

    他先去了偏室,将自己打理整齐,才带着一身水汽推开正屋的门,屋里窗户半掩,漏了一截月光进来,他可以清晰地看见妻子侧躺在榻上,呼吸起伏平稳。

    再放轻脚步走了过去,他不欲打搅她沉睡,掀开被褥躺了进去,自他们夫妻同房以来,他睡的位置从来都在外边。

    还有一事,以前妻子说谁上床晚谁吹灯,但自从他来了以后,似乎就变成了她吹灯的仆人。

    倒不是不愿,就是觉得好笑。

    邺良神情温和,正陷在过去的回忆里,忽地一道温热的触感摸了过来,别过头看去,沉睡的妻子不知何时醒了,小脸隐在暗色当中,只能看清脸部秀丽的轮廓。

    他心头一软,握住她的手,“吵醒你了吗?”

    这么晚才回来,郑爱娥准备兴师问罪来着,听到这话倒怪不出口了,侧身挪过来,跟他挤一个枕头,“没有,我一直没睡。”臭小子睡得枕头总跟她不一样,在渠县睡木头枕,来了罗兹就睡玉枕头,看起来是越睡越好了,可是她枕着硬邦邦的,很不舒服,还是她的软枕好。

    两人的头挨得很近,几乎贴在一起。

    鼻端是妻子身上的馨香,邺良眉眼软乎到了极点,他侧过身,抬手摩挲她的手臂,软肉细嫩绵密,嗓音从未有过的柔,“是在等我吗?”

    郑爱娥蹭了蹭他笔挺的鼻子,“嗯。”

    他莞尔,下意识亲亲她的唇,“下回不用等了,耽搁你睡觉总是不好的。”内心却无比受用,将她搂到怀里揉了揉。

    这小女子,每每都能叫他更爱几分。

    郑爱娥嵌在他的怀抱里,双手勒住他的腰,“可身边少了个人,就会睡不着。”尤其是她午后还睡了小会,晚上就更清醒了。

    邺良觉得妻子今晚乖得不像话,嘴巴像裹了蜜糖一般甜,叫他爱欲止不住翻涌,“那我们做些别的事吧?”

    “……不要。”她改口道,“我突然困了。”

    “真的?”

    “当然。”他哼笑,凑过来啄她的唇,“那让为夫看看你真困还是假困。”

    被褥拉过头顶,牢牢将两人盖住。

    “你要干什么?”

    “你说干什么。”

    唇齿间碾出一声濡湿黏稠的轻响,呼吸声越来越重,心跳鼓动似要冲出胸膛,停歇了片刻,鸳鸯戏水的被褥里又溅出细密、带喘的杂音,舌尖分离勾缠,双方气息越来越乱,可却舍不得分开,亲吻的声音急切,像在索取,又像在吞咽彼此的灵魂。

    被褥隆起一团混沌的形状,绸面泛起细浪,褶子接着另一道,像被夜风吹起,又像无风自动,时而规律时而杂乱无章。

    雷雨声中,一只雪白细腻的脚探出被沿,脚趾猛地一下蜷紧,向下紧紧扣住,须臾,又被另一只脚勾回帐内。

    凌乱的风裹着濡湿的喘息,将两人推向更滚烫的夜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次日,日光大亮。

    昨夜闹得太晚,郑爱娥被推起来的时候,还迷迷瞪瞪睁不开眼睛。

    她又困又累,浑身还软塌塌的,没力气更衣洗漱,但自有人乐得帮她。

    邺良为她穿上中衣中裤,他这些活还是能轻松上手的,在他看来,妻子和他之间,似乎除了那层薄薄的小衣,穿衣多少、穿衣方式都无有不同,这倒很是方便。

    两人面对面坐着,郑爱娥倚在他身上补觉,邺良看不见底下,摸黑为她系系带,哄着:“先起了用些饭食,等会儿稷王要派人送些东西来,你也好出面收着。等过了午时正好又能睡午觉了。”

    “好困,起不来。”

    他亲亲她的额头,“待会再睡,到时候我陪你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气得捶他,却没什么力道,“还要陪我?我可以不敢让你陪。”跟吃人不吐骨头的妖精似的,受不住受不住。

    他失笑,一旦开始,他确实控制不住越来越贪。

    这话说下来,郑爱娥都清醒了,绝对是他的诡计,撇嘴推了他一把,“让开别挡路,我起了。”

    邺良被推到半边,眼一垂,默默让开,一副很好摆弄的温顺绵羊。

    郑爱娥刚下地就站不稳了,双腿软得跟面条似的,要倒下去。

    他手疾眼快将人搂到怀里,“你慢些,别着急。”手覆在她腰上,很熟练地按揉起来,手法顺畅,力道不轻不重,正正好。

    她这才舒服过来,坐他怀里根本不想动,干脆揽着他脖子靠着了。

    妻子如兰的气息喷洒在颈侧,他喉结滚动,难免又想到了昨夜,指腹挪动,在她柔软的腹部轻揉,眸色渐深,他留了好些给她。

    他也不小了,他们时候有个孩子呢?

    哑着声:“那鹿胶大补之物,到时候你我都用些吧。”据说助孕效果显著,可以试试。

    郑爱娥不明所以,应了下来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收到礼物,自然要回礼。而且世上有牛胶、驴胶,只有这鹿胶最为名贵,权贵都不一定得到,可见一斑。

    郑爱娥在府库里翻翻找找,理了一下,就带着人往行宫去。正好去看小娟,她走那么久了,还能见个面。

    这行宫她都跑熟了,门口的守卫见是她,不用禀报就匆匆放行。

    “邺夫人请。”

    哪知走到半路,碰到新儿子,人家喜气洋洋地跟她打招呼,郑爱娥停下来,都不知道唤什么,“……老三?”

    李粟毫无心理负担应了,笑容满面:“干娘这是要去找我娘?”

    “……对。”

    李粟正愁没机会拉进关系呢,登时道:“我给您带路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来了千八百遍哪里不知道地方,可对方显然有别的心思,就跟着他走了,然后一路上说了不少话,她觉得小娟这三儿子挺有趣的,当王了半点架子没有。

    忽地,看到前边庭下立着一个姣好明丽的女子,“那是谁?”从没见过,也不是李家三个里头谁的妻子。

    李粟笑道:“干娘有所不知,这是我的如夫人,幼姬。”其实是那御史的小女儿,自那晚之后,他们没多久就约定联姻。

    原来是小老婆。

    旁人的事碍不到她,可郑爱娥有点好奇,“你夫人不在意吗?”

    倒是李粟诧异:“男子纳妾不过常事,她绝非那等妒妇,岂会介怀?”

    郑爱娥:“……”张了张嘴,又闭上。

    算了,现在的夫妻关系和她认知里的又不一样。

    跳过这个话题,“我们走吧。”

    李粟却叫了幼姬来给她请安,也算见过人了,郑爱娥挠挠头,又荣获一声‘干娘’。

    虽然有些尴尬,但人家跟她无冤无仇,还比她小,郑爱娥想学电视剧里塞点首饰给她当见面礼,但想到给李粟的正室夫人好像都没有过,遂作罢。

    之后队伍又得到扩大,幼姬说要跟王太后请安,跟郑爱娥一道进去。

    她沉叹,她一个外人都觉得累,别说李粟的正妻了。

    想来想去,还是她的小狗比较乖。

    第114章 腿毛

    王秀娟听到小娥来了,欢天喜地跑出来接她,结果还看到其他人,她顿住脚步,又恢复了沉稳。

    轻抚衣袖,肃声道:“你来做什么?”

    幼姬徐徐行礼,“妾来给殿下请安,愿殿下千秋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站到王秀娟旁边,颇为新奇地看她,小娟在外面看起来好威严。

    王秀娟不耐烦管儿子的莺莺燕燕,“起来吧,我这边没什么事,你回去吧。”

    幼姬咬唇,“妾粗通药理,听闻殿下今日食欲不振,不如让妾侍奉左右?”

    小娥回来,王秀娟病就好了,当即撵她走,话说得不客气:“王后更不舒坦,你去侍奉她吧。”

    幼姬吃了闭门羹,但无计可施,只能退下了。

    郑爱娥四下扫了圈,小娟这里好多人伺候啊。

    王秀娟一看就知她的意思,摆了摆手,旋即宫人退出殿外。

    两人拉着手走近殿内,郑爱娥小声说:“你家关系好复杂。”

    王秀娟:“可不是嘛,老三找回来的。”儿子多开枝散叶她没意见,但这些人老喜欢往她这跑,还不是想讨好她,好把王后挤下去,“我可烦了。”

    老三媳妇虽和她关系没多好,但也是明媒正娶的糟糠妻,还为她家添了儿孙,哪能干这种不厚道的事。

    “老三媳妇都跑我这儿哭过几回了。”

    王秀娟转而感慨:“还是你家安生。”郑家一家老小都好,没有歪心思,小娥和她夫婿也好,历经磨难,对彼此仍然一心一意。

    郑爱娥:“可你家老三跟我说他媳妇一点不介意。”

    王秀娟翻个白眼:“你信做甚?他骗鬼呢。”男人花心又好面子,还总爱在外标榜家庭和谐,能平衡妻妾关系。

    “小娥你看着吧,他再这么宠小的,主次不分,仔细哪一天船就翻了。”

    又跟她说,“把你家那个也看牢点,外头莺莺燕燕多得很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撇撇嘴,“外头诱惑那么多,怎么不是他把我看牢点?”

    王秀娟挑挑眉,和她开玩笑:“怎么,有想法?”

    郑爱娥当然没想法,她一个都吃不消了,再来一个,她得装六个肾,但殿内只有两个人,她肆无忌惮开火车:“就许他们男子三妻四妾,我们女子不能花花绿绿?”

    王秀娟不能再赞同了,“可惜我当王太后了,被那么多人盯着,不然我肯定再找一个刚及冠的汉子。”其实主要怕伤到她儿子,哎哟!到时候人还不知怎么叫呢?

    古今中外,还没听过王太后二嫁的。

    索性她老婆子不贪,有荣华富贵权利就够了。

    小娟守寡好多年了,郑爱娥为她惋惜,“早知道你早点改嫁得了,现在还能有个伴。”

    王秀娟羞红了老脸,忙摆手:“那个时候追我的汉子确实挺多,还各个年轻体壮,但这不是要养三个儿子吗?想想还是算了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吹捧她:“小娟你真伟大,你儿子有你这个亲娘,真是他们几世修来的福气。”

    王秀娟被夸得花枝乱颤,不遑多让,“小娥你也很厉害,逃难这一路多亏了你,不然我和其他人,不知还有没有今日的福气。”

    又说:“要不是你和你夫婿感情好的蜜里调油,我真就挑十个八个身强体壮、模样标志的壮汉来伺候你了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感动,“小娟。”

    王秀娟牵起她的手,四目相对:“小娥。”

    忽地,“咚——”外头钟声响起,郑爱娥飞快站起身,“到时间了,我得回去了。”她家有门禁,上回回去晚了,被臭小子唠唠叨叨说一大堆了。

    王秀娟舍不得放她走:“再待会儿吧,好歹吃顿饭走。”

    “下次吧,真不行了。”跑出两步,又折回来,“小娟,我给你带了些礼物,你记得拆开看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

    等人彻底消失,王秀娟叹气,小娥怎么就不能和她住一块呢?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夕阳西下,彩霞映在天边。

    步入初夏,蝉鸣声更响,周围燥热起来,踏在石板上,隐隐都还觉得发烫。

    鞋底是布做的,不论多纳几层,隔热效果都不大行,春爻说:“奴婢回头叫几个人洒点水,降降温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打个哈欠摇头,“算了,再热些我都不出门了。”

    她加快脚步跨进长廊,等到了主院,才发现只有自己回来了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说好的门禁呢?难道只针对她一个人?

    郑爱娥撇撇嘴,面上不忿,双手抱臂站在门口。

    她倒要看看,臭小子几时回来。

    春爻站在一旁神色复杂,张了张嘴,突然想到什么,还是默默退下了。

    邺良回来的时候,夜幕降临,星光点点,夜风燥热,他鼻尖起了一层薄汗,仆役在前打着灯笼,“可要用些吃食?”

    “不必。”他跟稷王一同用过了,顺便商讨共同伐赵的细节,微侧头下意识问起:“夫人可回了?今日都做了些什么、用了些什么?可有何异样?”

    这一个个问题铺天盖地下来,将仆役砸懵了,都不知道先回答哪个。

    好半天,才道:“夫人只回来用过晚饭,只是、只是用的什么,奴就不知道了。”忍不住擦汗,谁家主君连夫人整天做什么吃什么,都事无巨细要知道?

    邺良拧眉,“怎的这样疏忽?”偏头一看,这仆役还不是身边经常伺候的,这才想起那个被他派出公干了。

    罢了,他亲自去问。

    仆役赶忙跟上去打灯,心头嘀嘀咕咕:真像个活爹。

    邺良回到主院一看,四下漆黑,不由疑惑:妻子这就睡下了?

    他快步上前,推开屋门,周围静得可怕,转身正欲问仆役,旁边却响起一道声音。

    “这么晚回来?”

    郑爱娥黑眸瞥了过来,死死盯住他,小步走近。

    怎么不许她晚回,他就可以了?

    邺良拉着她解释:“在外头应酬谈得久些。”至于谈什么事,他还没想好怎么跟她说。

    “你上回也是这样。什么事一直谈不完?”她狐疑道,跟一肚子坏水的人在一起久了,她也不那么单纯了。

    他抬抬手,婢女进来一一点亮铜灯,牵着人坐下,“晚上吃了些什么?合不合胃口?”

    “不要转移话题。”郑爱娥不吃他这一套,非要知道这事不可。

    他握起她的手亲了亲,只能实话实说:“在商量何时拔营攻赵,已经订好日子了。就在半月之后。”说完,将她的手贴在脸侧,怕她难过又要分别,“这次我是带着必胜的决心去的,别害怕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沉默下来,她一直知道有这一天,可是,“又要走?我们重逢满打满算才四个月多一点。”

    邺良看她这样失意,心都要跟着碎掉了,忙抱进怀里,将她的身体牢牢紧扣他的胸膛,温声道:“确实是等不及了,要是再晚点临近冬季,到时候行军困难,不好开战,又要再等一年,天下又要再乱一年,百姓被征走或成为流民,田地空置,又要多饿死些人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知道现实叫他必须走,可她抿着嘴巴,双手揪着他的衣裳,这段时间是他们最亲密的时光,“可是我舍不得你……”眼眶发涩,埋进他怀里。

    他心疼地抚着她单薄的背,怎么养了那么久,还这般瘦,“决战的话,不用多久我们就能见面了。”想到不久的离别,他眼眶泛红,“小娥你还没去过临丹吧?到时候我带你去临丹看看。鄢人虽然可恶,但都城修的还是不错,和新乡的风格大不一样,你喜爱品鉴美味,到时候我们一一吃个遍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吃的玩的我都不在乎。”郑爱娥还是很难过,闷声道:“我还是不想分开,要不你带我一起去吧。”

    邺良深吸一口气,揉揉她的头,“说什么傻话,那是战场,我怎么会叫你身处险境。”亲吻她的额头,“乖乖在家等我回来,到时候我们生个孩子吧。”

    这个时候了,他竟然还在想什么孩子不孩子,郑爱娥想的是刀剑无眼,万一他回来缺胳膊少腿怎么办?害怕极了。

    “你们多少人啊?会不会败北……”她揪着他的衣袖,不安地问。

    邺良一遍又一遍抚着她的后背,安抚道:“六十万对二十万,放心,我与稷王秘密商讨过,这次决战不会败的。”他嘴上说着安抚她的话,叫她不要难过不要伤心,实际上他心里也很难受。

    好不容易才重逢,现在又要分开。

    蹭着她的脸侧,呼吸都在缠绵,“小娥,我的小娥。”像是对她说,又像是对自己说,“我们很快就能再见,很快很快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其实不难过了,在听到六十万对二十万的时候,三倍的兵力,怎么打都很有胜算好嘛?她瞬间清醒,并放松心态。

    就当臭小子出去旅游一年半载好了。

    “好吧,我知道了。等你回来。”

    试着推开他,夏天本来就热,贴在一起腻了一身黏糊糊的汗,“你放开,我要去洗漱。”

    是该洗漱休息了,妻子一向睡得多,他缓缓放开,在她快要脱离怀抱的时候又突觉不对。

    “你为何不难过了?”

    郑爱娥莫名:“你不是说六十万对二十万的兵力吗?只要不是瞎指挥,有什么好担心的。”抱着这样的想法,她甚至觉得松快,终于能短暂脱离臭小子的控制了。

    邺良抿唇,没说话了。兵力那样悬殊,他当然安全,只是他想说的是‘他们很快分开了’,虽说是他安慰妻子很快就能见面,但见她一点都不在意的样子又觉得心梗。

    但他叹一声,眉眼几分落寞,“去沐浴吧,我们早些上榻歇息。”归根结底,她还是爱他那样少。

    郑爱娥奇奇怪怪瞅了他一眼,突然又变得深沉了,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

    她小步往隔壁浴房走去,早就吩咐婢女打好水了,今年罗兹春夏开的鲜花格外多,她准备泡个花瓣浴。

    走着走着,突然回头望了一眼,邺良还干站在原地,身形看起来有些寂寥,像被主人抛弃的小狗一般。

    她心内搅动几分焦躁,走到浴房门口,顿了一下又走了进去。

    然而没一会,邺良听到有人唤了自己的名字,他转身看去,浴房门口悄然探出一个圆溜的脑袋,她臊红着脸,咬咬唇,“……你要不要一起?”

    什么?他愣怔,一时呆住,旋即隽秀的脸也跟着烧了起来,干咳地吞咽唾液,眼睛都不知道往哪里放。

    好半天,他听到自己的声音:“好、好啊。马、马上就来。”分明什么不该做的都做过了,可此时却磕磕绊绊的,像个毛头小子。

    脑子里只有她的娇吟,她的啜泣,她娇美动人的姿态,以及幻想出的浴房里的样子,呼吸骤然乱了起来,他扯扯衣领,径直向浴房走去,哪还记得什么落寞什么难过。

    不多时,浴房里就响起了水花溅起的声音,哗啦声伴随着男子冲锋式的低吼,一遍又一遍,或如雷霆搅动风雨,或如春雨入夜润泽万物,等一切终了,桶七分满的水只剩了四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半夜,郑爱娥感觉腿上刺刺挠挠的,像被猕猴桃的毛毛裹了满腿,很不舒服,她往旁边空旷的地方挪了挪,那个刺刺挠挠的东西又贴了过来,再挪,又再贴过来,根本不放过她。

    哪有这样欺负人的?她气得都清醒过来了。

    翻身看过去,邺良紧闭着眼还在沉睡,白皙流畅的脸沉静而温和,仔细看眉心轻扬,十分餍足的样子。

    郑爱娥却撅着嘴巴,都把他喂饱了,还来折腾她。

    她带着一肚子气翻过身,结果猕猴桃的毛毛又紧贴了过来,他还拿腿缠住她的,想叫她彻底没办法挪开。

    这人咋能这么坏呢!

    郑爱娥受不了了,推开青年径直坐起,突然灵光一闪,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然后第二天,两人就爆发了首次冷战。

    邺良脸如黑锅,看着小腿上白皙光洁一片,忍不住磨牙,话从牙缝里挤出:“郑爱娥!看你干得好事!”

    郑爱娥昨晚到深夜才睡着,还在床上赖着补觉,听到声音迷迷糊糊喊他别吵,但邺良哪里肯,将人摇醒。

    她被摇了两下受不了,干脆赖到他身上,“别揺别揺了。”

    邺良按住她肩膀的手一顿,下意识收回,又觉得很愤怒,这小女子总是为非作歹,现在还干出这种滔天的恶事,实在是太无法无天了!

    “你给我好好看看,你昨晚都干了些什么!”

    郑爱娥烦了他,半眯着眼睁开,“怎么了嘛?非要吵我。”匆匆扫了一圈,“什么都没有啊……对了,你怎么不穿裤子。”

    邺良磨了遍牙,然后又磨了一遍,问他为什么不穿裤子?穿上裤子还能看到她干的好事?他简直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。

    他按着她肩膀质问:“我的腿毛呢?”

    “什么腿……”郑爱娥恍然惊醒,笑了下,“那是被我剃了。”后半夜贴着睡到时候,总算没有再被刺挠醒。

    她很满意自己的手艺,“怎么样?光滑吧?”夜里光线昏暗,她特地打着铜灯,一根根仔仔细细地帮他弄的。

    他额头青筋直跳,那是他男人的象征,是他成人的象征,她就这么给剃掉,竟然还问他光滑吗?

    邺良觉得此女一定是魔鬼转世。

    他面容很差,平静地穿好衣裳下榻,“晚上不回来吃了。”

    又跟她甩脸子?凭什么就许他晚上骚扰她不准她睡,就不许她将骚扰源头清理干净?

    谁稀罕他回不回来吃了?

    “你也别回来睡,我一个人睡舒坦。”她气得脸颊都鼓了起来,看他束好腰带出去,“也好叫你高贵的腿毛长回来。”

    邺良脸色更加难看,“你又这样口不择言,分房睡这种话是能反复提的?郑爱娥你可知道这代表什么?”

    郑爱娥很不爽,脸都有点扭曲了,“你又叫我大名。说过多少遍了不准叫我大名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重要的事情吗?”

    “那你告诉我什么才算重要?你的腿毛吗?”她很憋闷的,为了百来根腿毛跟她吵架,还说爱她爱到了骨子里,结果实际还比不过那些腿毛。

    邺良喉咙一梗,气得牙痒痒,她总是知道提什么最伤他,她就是他命里的天魔星,专程来克他的。

    “我说不过你。”他抿紧唇,大步走出去,半道又折回来,警告她:“不准分房睡,要是我回来看到东西没了,晚上好好‘收拾’你。”他加重了末尾两字,听得郑爱娥耳根都红了。

    这什么纯血流氓啊?

    双手抱臂,她又羞又气,别过脸:“你要走就快点走,不想看到你。”

    这话又把他刺到了,他拉下嘴角,转身离开。

    郑爱娥再回头,已经没影了。真走了啊?

    她起来转了一圈,跺跺脚,心里更不爽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郑爱娥这种不爽持续到晚上,小几摆了满满一桌好菜,结果饭菜凉了都没看到人,真不回来吃?

    郑爱娥觉得他简直不可理喻,她都给他台阶下了,竟然还不搭理?凭什么他说不回来吃就可以不回来吃,凭什么他不准她分房睡,她就非要答应?

    身上反骨发作,她站起来,脑子里全是腿毛腿毛腿毛,既然他的腿毛那么重要,那他下半辈子就跟腿毛过吧!

    她气得哼一声,迈步往院外走。

    春爻见状,跟着往外走,“夫人,我们这是要去哪儿?”

    郑爱娥磨磨牙:“找小娟,我们出去住。”

    春爻惊讶,“这……这不好吧?”

    “有什么不好的?”她回身反问。

    春爻本想劝劝的,结果被她犀利的眼盯得说不出话,突然想到庸伯的话,小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,他们看看就好。

    “……好。”

    两人趁夜而出,沿途不少仆役见了,但不敢阻拦。

    路上,郑爱娥正在进行头脑风暴,那个王八蛋不回来吃饭,却不准分床睡,早上还走得那样干脆,是不是只贪恋身体上的那种事,跟她半点情感交流都不想有?

    她眼眶有点不舒服,抬手擦了擦。

    她早就知道了,自从交付真心的那刻,同等的,也给了对方伤害自己的能力。

    “夫人……”春爻喃喃,目中有些担心。

    郑爱娥说:“我没事。”

    春爻有些不安,不知是真没事,还是假没事啊?但很快她就知道了。

    鹤仪殿,郑爱娥搂着王秀娟,“小娟,我今晚跟你睡。”

    小闺蜜深夜前来,王秀娟不明所以,但拍拍她的背,“好好好,没问题,正好你也没在行宫歇息过,权当体验了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这时候还是正常,直到郑爱娥突然提了一句:“你之前不是要跟我点男模吗?什么时候安排一下?”

    王秀娟:“啊?”突然反应过来,说的是当初承诺要给小娥在军中找十个八个俊秀小伙。

    她有些为难:“这……不好吧。”俊小伙倒是有,主要是她儿子现在求着人家邺大人办事,她再给邺大人媳妇塞男人,这不太好的样子。

    郑爱娥仰头,“原来你那时候是骗我的。”

    王秀娟摆手,急忙解释:“没有没有,绝对没有。小娥,我绝对没有哄骗你的意思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瘪着嘴,盯了过来。

    王秀娟心一横,儿子她也不管了,咬牙道:“我明天就给你找,别说十个八个,我给你找二十个,俊秀挺拔的年轻男子,什么类型都给你找!”

    郑爱娥满意,这才笑了。

    殊不知,邺良心急如焚找来时,正听到这句话,顿时脸色铁青。

    “找男人?你想找什么样的男人?”他下颌绷紧,咬紧牙关,却是看着她说的。

    郑爱娥如遭雷劈:完、了。

    王秀娟缩缩脖子,人咋这时候来了,门口的守卫干什么吃的?给妻子介绍新对象,丈夫恰巧找来了,这算什么事啊。

    她闭着眼,小心翼翼往旁边挪了挪。

    邺良大步上前,扣住她的手腕拽起,面沉如水:“告诉我,你要去找哪个野男人?说一个我杀一个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扯开他的手,其实她就跟小娟说说而已,出口恶气,没想真的干什么,但是,“你凶什么凶?你在意我跟别人做什么?你跟你的腿毛过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王秀娟纳罕:啥?腿毛?她听到了什么?

    他面色一僵,将人拉到身前,耳语:“你小声些,这种事情能在外面说吗?”

    郑爱娥拍开他的手,“不说就不说,别碰我。”

    邺良尽量平复自己的心绪,重新拉过她的手,“有什么事,我们回去再说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有些犹豫,就这么回去,会不会太没面子了?她下意识看向小娟。